【議題前線】別讓《人工生殖法》再為代理孕母停滯二十年!

明天,《人工生殖法》將再次進入立法院委員會審查,這不只是《人工生殖法》的修法,更可能在當前立院無法充分討論的環境下,倉促決定台灣是否建立代理孕母制度。

 

《人工生殖法》施行近二十年,人工生殖技術、生殖醫療模式與社會需求都已大幅改變,相關管理制度早該修正。然而,過去討論《人工生殖法》修法,代理孕母幾乎都一併納入討論。由於代理孕母始終難以形成共識,也使整部法律的修正一再拖延。

 

例如,《人工生殖法》至今仍允許女性一次最多可植入四個胚胎,但國際早已朝向降低胚胎植入數,以減少多胞胎妊娠及孕產風險,醫療實務也早已朝此方向調整。此外,近年縣市政府紛紛推出凍卵補助,衛福部亦提高人工生殖補助,接受生殖醫療的人數持續增加,提供服務的醫療機構也日益增加,但胚胎與生殖細胞保存、實驗室品質及機構管理規範卻未同步更新。國外曾發生生殖中心設備故障,導致大量冷凍卵子與胚胎毀損,引發求償爭議。若類似事件發生在台灣,二十年前制定的法律,是否足以保障今天的使用者?

 

另一方面,單身女性及女性同婚配偶至今仍無法依法使用人工生殖技術,也使女性在生育時間不斷流逝的壓力下,難以完成生育規劃。這些需求迫在眉睫,不應因代理孕母議題一再延宕。

 

代理孕母是另一個層次的議題。它不是人工生殖技術適用對象的延伸,而是另一套全新的制度設計,涉及女性身體自主、契約關係、親權認定、兒童最佳利益、生殖市場等重大法律與倫理問題。台灣社會討論近二十年仍無共識,即使在代孕合法的國家也因應不斷浮現的問題持續調整法規,顯示這不是能夠倉促立法的制度。

 

令人擔憂的是,目前立法院不少重大法案,往往在委員會尚未充分討論的情況下,即進入政黨協商與後續立法程序,留給社會討論、專業審議與利害關係人參與的空間愈來愈有限。在這樣的立法環境下,代理孕母甚至曾被政治人物公開視為政黨協商與政治交換的籌碼。若連攸關女性、兒童與家庭制度的重大政策,都能成為政治交易的一部分,更凸顯目前公共討論品質的不足。

 

明天,除了關注《人工生殖法》是否完成修正,更值得社會關心的是,台灣將以什麼樣的民主程序與立法品質,決定一項攸關女性與下一代的重要制度。《人工生殖法》不能再因代理孕母而停滯,代理孕母制度也不該在欠缺充分社會討論下倉促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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