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能!男人為何不能!--拒絕性別歧視

請國民大會秘書處遵行兩性工作平等法

日前,國民大會秘書處為了5月底國民大會的召開,招募議事人員,依據秘書處的規定:議事人員限定為女性,且身高為160公分以上。此舉不但剝奪了男性的工作權並有歧視女性的事實,身為國家最高民意機關竟然公然違反就業服務法以及兩性工作平等法,因此,台灣女人連線與黃淑英立委於5月6日假立法院舉行記者會並準備向台北市勞工局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舉發秘書處的不法行為,要求台北市勞工局依法辦理。



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表示:根據國民大會秘書處(亦即立法院議事處)的說法,議事人員做這樣的限制主要是因為援引往例以及議場中容易有衝突發生,女性比較容易緩和氣氛。然而,將議事人員限定為女性,除了是剝奪男性的工作機會,其背後更隱含著歧視女性及性別刻板的意識型態,長期以來,社會總是認為女性生性溫和、有親和力,遇到衝突時,能夠緩和氣氛,因此,女性適合從事服務他人的工作。也由於社會的刻板印象常使女性只能侷限於某些工作類型。而為了防範社會性別偏見造成工作權益的受損,早在2002年所通過的兩性工作平等法亦特別規範:「..招募、甄試、進用等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以避免性別刻板印象,對於兩性工作權益的損害。



另外,對於身高的限制(160公分以上),秘書處更以太矮無法勝任點人數的說法,作為身高限制的原因,亦明顯違反就業服務法第四條的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雇用員工,不得因性別、容貌、五官等為由予以歧視」。國民大會秘書處並表示,將會在下一批招募中招募男性以調解性別上的差異,對此,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也呼籲秘書處不要一錯再錯,只要在招募條件上限制性別,就已經違反了兩性工作平等法。



立委黃淑英則認為,去年海巡署才因在招募上限制性別,而遭台北市勞工局糾舉,亦使考試院重新檢討考試法,是否隱含有性別歧視。國民大會身為民意代表的最高機關,不只在招募上限制性別,亦在身高上做限制,明顯違反就業服務法與兩性工作平等法的舉動表示相當遺憾。黃淑英立委也對於文化大學作為最高的學術教育機構,竟然沒有意識到招募上的性別歧視,對於台灣教育體系推行性別教育的成效感到憂心,並呼籲國民大會應儘速修改招募條件,遵行兩性工作平等法以及就業服務法,以作為社會之表率。



台灣女人連線與黃淑英立委除了呼籲主管機關應儘速處理,並希望透過記者會的方式,再次提醒社會大眾,不應再以性別、容貌等作為職場招募、雇用的考量,以確實落實性別平等的工作環境,讓每個人都可以適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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