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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我們】台灣女人連線誠徵多名工作人員
【加入我們】台灣女人連線誠徵多名工作人員
如果你/妳想改變性別不平等; 如果你/妳在乎健康; 如果你/妳重視國家政策對人民權益與生活的影響; 如果你/妳與我們一樣從女性及性別角度出發關心健康議題與法案政策發展; 台灣女人連線需要你/妳,共同為性別平等夢想與爭取婦女健康權益來努力!   【工作內容】 專案企畫與執行 社群平台經營管理 議題研究與發展(婦女/性別議題,以健康為主) 組織經營與聯絡 行政管理與規劃 (依經歷、專長討論具體工作內容)   【工作條件】 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8:00 薪資:大學畢業28,000起,依學經歷調整 勞健保:按勞基法規定   【專長、特質】 大學畢,社會學、護理、公衛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與Power point),文筆流利者尤佳 具女性自主意識者   【應徵方式】 請將個人履歷、自傳、文字作品以e-mail傳寄至本會,本會將於書面審查通過後安排面試時間。  電子信箱:twloffice555@gmail.com     聯絡窗口:陳秘書長 電話:02-2392-9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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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三八婦女節 立委民團齊心三箭射怪物」
【記者會】「三八婦女節 立委民團齊心三箭射怪物」
「三八婦女節 立委民團齊心三箭射怪物」 三大優先法案保障女性權益 記者會   今日國際婦女節立法委員范雲邀集跨世代、跨區域、跨族群、不分性別超過10位立委,以及眾多婦女及性平團體和重要推動者,提出「女性權益三支箭」,即立委及民團推動已久的「女性權益三大優先法案」,包括跟蹤騷擾防制法、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針對雇主為性騷擾行為人的處理機制、強化對受害者的及時協助等)。   會中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陳書芳表示:「台女連多年來持續關注性騷/性侵議題,幾年前在me too運動風起雲湧時,為了支持打破沈默的受害者,不讓她們孤立無援,我們更成立了專線,提供支持。」   「在這些滿身傷痕的的受害者中,我們看到目前體制的不足與失能。特別要呼應性工法應盡快修法,因為雇主為性騷/性侵行為人時,被害人很難有申訴管道,更容易受到打壓,幾乎無法得到及時協助。」   「此外,司法人員的訓練也應加強對性騷/性侵受害人的同理與尊重,我們接觸到的受害人,尤其是遭到約會強暴者,司法系統幾乎無法理解,當事人在過程中不斷遭到誤解、污名跟傷害,令人痛心。」   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陳書芳於記者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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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看不見「其情可憫」 背後是母職刻板印象
【投稿】看不見「其情可憫」 背後是母職刻板印象
作者: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 陳書芳 單親媽媽勒斃兩名子女後輕生獲救的案件,引發各界議論。吳姓女子一審遭判死刑,經上訴,二審於本週首次開庭。在這過程中,許多現象值得進一步思考。   沒被看見的「其情可憫」 一名缺乏支持系統的單親媽媽,在求職與勞動過程中面對的壓力與排斥並不難想像,長期累積的無力和絕望,引發了憾事。   一審判決書中充滿了訓斥批判的語氣,但對單親媽媽獨自撫養兩名子女的現實困境,卻以「…為單親家庭,被告本應善盡其為人母之職責,悉心扶養照護長大成人為是…」此類對母職的刻板印象帶過。法官沒有對缺乏支持系統的理解,無視父親責任的缺席,以對母職的刻板印象嚴格地懲罰吳姓女子。   在其他殺人案件判決中常見的「其情可憫」陳述及判刑量度,在此案中法官完全沒有這樣的思慮。吳姓女子所表達7年獨自撫養2個小孩的困難,法官將之解讀為沒有反省之意、反社會人格,一句「為人母」漠視了女人個人所承受的重擔。「僅因一時生活不順遂…」「僅因生活壓力」(就犯行)此等字句,顯見法官無法體察巨大的生活壓力如何壓垮個人,更未能看見在弱勢處境中掙扎的個人需要耗費多大的力氣,這可能是一個生活在水平之上的法官無法理解或他的偏見。   社會對女人的嚴格檢視 案件發生後,出現了對單親媽媽生活情況的爆料文,且不論大眾為何對這樣的內容毫無質疑。然每當社會要檢討女性,多從其感情生活切入,類似的檢討眼光與力道卻甚少在男性身上發生。尤其被嚴格地檢視是否為「合格」的、「堅毅」的母親,給小孩吃泡麵、工作不認真此類不符合「完美媽媽」的行為都被去脈絡化地嚴苛檢討。   養育孩子從來都不簡單,也不該只是女人自己的事,但一審判決書卻滿是這樣的邏輯。社會不斷檢討少子女化,若此等將母親視為「天職」的態度沒有轉變,認為母親該為子女奉獻一切的想法沒有鬆動,只會讓更多女性排拒「母親」這個角色。   任何理由都不該成為殺害子女的藉口,吳姓女子當然必須為其作為付出代價,但在這過程中的討論是否持續加重對母職刻板印象、是否帶著雙重標準看待不同性別,亟需反省。   本篇刊於《自由廣場》(2021.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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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紀實】台灣女人連線20週年感恩茶會
【活動紀實】台灣女人連線20週年感恩茶會
圖為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 黃淑英   台灣女人連線於2000年創會,在今年邁入第20個年頭,多年來有許多伙伴陪著我們一起走過。為了表達對各界朋友的感謝,台女連於10月24日舉辦了感恩茶會,活動當天有來自衛福部、行政院、及社運、社福界伙伴們參與。大伙回憶著這20年來與台女連走過的點點滴滴,更對未來有無限的展望,現場氣氛熱絡溫馨。   感謝各界伙伴多年來的陪伴與支持,台女連將繼續努力,邁向下一個20年。       衛生福利部部長 陳時中   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劉毓秀   台灣女人連線創會秘書長 徐佳青     20周年紀念影片   20周年感恩茶會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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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血清抗體調查的倫理與法律疑慮
【投稿】血清抗體調查的倫理與法律疑慮
作者:台灣受試者保護協會理事長、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 林綠紅 彰化縣政府自6月起進行的新冠病毒血清抗體調查,其中,本案是否遵循《人體研究法》相關規定,以及對於提供檢體的受試者是否善盡知情同意的倫理要求,引發諸多疑慮。由於事涉受試者保護,彰化縣政府及相關合作單位有必要進一步釐清,並對大眾說明;如涉及違反《人體研究法》,主管機關衛福部亦應加以察查。   根據彰化縣政府6月11日彰化縣新冠病毒血清抗體調查啟動記者會新聞稿,「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與彰化縣衛生局、彰化基督教醫院及中央研究院合作,進行新冠病毒血清抗體檢測,為國內第一個大規模的血清抗體調查計畫。」、「本血清抗體調查計畫,預計檢測1萬人,目的在了解社區新冠病毒感染現況,評估不同暴露條件下的感染風險,同時也能為新冠病毒疫苗和治療方法之方向提供參考,為精準防疫決策提供有力的科學依據。」由此觀之,新冠病毒血清抗體調查目的並非僅是作為防疫之用,同時包含研究上的目的。   釐清是否倫理審查通過 我國為保護受試者或研究對象權益,2011年通過《人體研究法》。依該法第4條第1款,「從事取得、調查、分析、運用人體檢體或個人之生物行為、生理、心理、遺傳、醫學等有關資訊之研究」即屬於人體研究,受到該法的規範,無論研究者是政府機關或一般人。彰化縣政府所進行的病毒血清抗體調查,包含對民眾抽血的行為,並進行研究、分析,應受該法規範。   其次,依據《人體研究法》第5條規定,人體研究計畫必須經過人體研究倫理委員會(IRB)審查通過始得施行。關於審查程序,同法第5、7條規定,依據對受試者的風險等級高低有簡易、一般程序兩種,而部分研究計畫,例如風險極低或公共政策的成效評估等,亦有可能免予倫理審查。不過,無論何種程序,都必須經過一定程序的審查、確認。依目前實務運作,審查或免審皆由IRB審議,並核發證明,為確保IRB運作的獨立、透明,會議紀錄依法必須公告周知。然則此調查計畫是否經過倫理審查通過?何時通過?以何種審查程序?目前並未釐清,且本計畫合作單位的IRB會議記錄亦未見此計畫相關紀錄。彰化縣政府有必要對外說明,以釐清疑慮。   就倫理而言,在受試者保護上,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是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事項。亦即,讓參與研究的受試者理解參與研究的風險、義務與自己的權益之後,做出自主的同意或拒絕。不過,彰化縣此次的計畫,從媒體所披露民眾取得的資料,多僅有「彰化縣衛生局新冠病毒血清抗體檢測說明書」,就人體研究而言並非適切的知情說明書,亦令人憂心受檢民眾是否理解自己成為受試者,理解參與研究應有的風險與負擔,以及不一定要參與研究等等事項。當然,對於執行單位是否依研究倫理善盡說明義務,取得知情同意也令人生疑。   慎防侵害受試者之權益 在受試者保護的歷史上,政府機關對受試者權益侵害的事件並不少見。其中最著名的例子是1932年-1972年之間,當時美國公共衛生局(United States Public Health Service)。進行的塔斯基吉梅毒實驗(Tuskegee syphilis experiment)。在未遵行知情同意的情況下,導致受試者未獲得治療、健康受損,美國政府於1997年正式道歉。政府機關進行的人體研究的受試者保護之所以受到更多關注,主要是因為一般民眾看到政府機關具名的計畫較不敢拒絕或認為是人民應配合的事項,因而影響對風險的判斷與自主決定。因此,基於受試者保護,政府機關有責任讓民眾理解這是研究,而非施政內容,民眾可依其自主意願決定參與與否。   綜上所述,彰化縣政府應主動說明本研究進行的諸多疑點;《人體研究法》主管機關衛福部應調查並釐清彰化縣新冠病毒血清抗體調查計畫是否遵循該法相關規定,其中包含是否經過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程序上是否適切以及計畫執行上對於受試者的知情同意取得是否落實。同時,本會亦建議主管機關應研議疫情期間相關研究,於受試者保護及倫理上之應注意事項,以保護民眾的權益。   原文刊載於《蘋果日報》論壇版(20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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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我們做的比他國好,為什麼還要借鏡他們?
【投稿】我們做的比他國好,為什麼還要借鏡他們?
作者: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 黃淑英 公衛專家撰文「我們的敵人是病毒不是人」投書媒體,舉出冰島及德國的防疫政策來批評我國目前的政策;以韓國的作法主張「主動病毒篩檢」是正道。乍看之下,似乎有理,事實上是有許多盲點。   今年4月美媒CNN將台灣、冰島、德國及韓國的防疫列為模範生。現在,除了台灣,其他的模範生都再次陷入第二波的疫情。就這樣來看,我們為什麼要向其他的模範生看齊?就以他引用的冰島為例,他說:「國際間可以借鏡的個案如冰島,今年6月冰島全國約有21%民眾已接受過核酸鹼測,確診個案死亡人數僅10人,他們從6月15日開始測試「入境檢測替代14天隔離檢疫」   但是,他只告訴我們一半。   冰島的人口36.4萬人。既使100%的人篩檢在財力或醫療能量可能都可以負擔,但是台灣不一樣,台灣是2千3百萬人。他所推崇的「入境檢測替代14天隔離檢疫」,並沒有有效抑制疫情,反而造成冰島國內第二波的疫情漸嚴重,入境檢疫的能量已開始吃緊,正被考慮要限制入境人數、5天的隔離期等。   冰島首席傳染病學家指出,目前冰島的疫情又回到和3月第一波一樣的情況。他很擔心再下去可能會被其他歐洲國家列為紅色警戒國。   請問,我們還要借鏡冰島的哪一部份?   防疫政策可以很多方法,可以源頭管理、主動普篩或任其自然。這是各國政府依其國情置宜。韓國一開始已經爆發多處群聚感染,很難以只以源頭管理來進行,於是必須採取主動篩檢。台灣很幸運地有島國、很早發現、瞭解中國、經歷過SARS及人民守法的優勢,才可以「源頭管理」來進行有效的防疫。幾個月下來在普篩倡議者不斷的唱衰聲浪中並沒有境內的案例。零星出境的陽性案例後來多證實為偽陽性或出境後感染。有一兩個案例,雖然還不知道源頭,但也已過了好幾個14天,境內也沒有個案出現。   所以,超前佈署的意義是什麼?精準檢測在隔離中的民眾?隔離本身就是一種檢測方式,以實證的「14天沒有發病為不具感染力」為檢測標準。所以,我們為什麼要多花資源去驗證已經在以隔離方式檢測的人?   倡議普篩的人其實多沒有整體概念:國外為何採普篩?是自願還是強制?篩出來的陽性案例配套措施是什麼?此次確診陰性,就一直陰性嗎?偽陰性及偽陽性的可能及影響?經費的規模多大?人力及醫療資源的能量夠嗎?   現在幾乎所有的國家,不是第一波的野火還在延燒、就是有破口進入了第二波。「和病毒一起過日子」已經漸漸成為大家不得已的現實。因此,全世界都在搶購醫療物資,特別是研發中的疫苗及治療藥物。對台灣而言,超前佈署已不是討論所謂的「精準檢測」或「普篩」,而是在大多數國人沒有感染,因此沒有抗體的情況下,疫苗及藥品的取得的規劃和安排。   公衛專家說得好,「病毒才是我們的敵人,不是人」。但,他跳過了一個思考,就是:人可能會拿病毒施政作為政爭的工具;人可能會以篩檢病毒圖謀商業的利益;人也可能會以荒腔走板的病毒研究成就其學術的企圖。這是我國的社會存在的事實。   所以,不要以這樣的喊話模糊焦點。整個事件只有釐清事實,才不會變成政治口水,才不會落人口實,才不會有人被委屈了!   本篇刊於《自由廣場》(2020.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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