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止性別霸凌!費鴻泰應立即道歉!
停止性別霸凌!費鴻泰應立即道歉!
跨黨派女立委與民間婦團 要求送交紀律委員會
立法院應立即成立「性別平等專案小組」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6月12日在程序委員會爆粗口事件,卻遲遲拒絕道歉,引發民間婦女團體與跨黨派的女立委,對於國會長期出現性別歧視言論、性別霸凌文化的不滿。尤其立委享有言論免責權,如果國會不能自律,如何做出人民表率?
例如2007年11月22日,國民黨立委李嘉進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質詢時任青輔會主委鄭麗君,曾經辱罵鄭麗君「看到這種人,他X的,就噁心」、「丟臉加三級,可恥加三級」等人身攻擊的暴力語言,又說出「沒采妳生水水又年輕」、「妳不配接受質詢」等性別歧視的不當言詞。
當時婦女新知基金會曾經去函立法院,要求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二款「辱罵或涉及人身攻擊之言詞」,將李嘉進立委送交立法院紀律委員會處置,以落實國會自律。
依據立法院紀律委員會之業務執掌載明:(一)院會主席裁示交付之懲戒案件(二)院會議決交付之懲戒案件(三)委員會主席裁決移送院會議決交付之懲戒案件。然而,當時立法院及王金平院長,對於婦女新知基金會之函文訴求,並無積極回應。
其實立法院早就於2007年1月5日三讀通過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同年2月9日經總統批准加入。但同年11月22日立委李嘉進粗話事件,立法院卻忘了自己通過的公約,令紀律委員會名存實亡。
2009年立法院又三讀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將公約國內法化,當時一併通過附帶決議:「政府應依公約規定,成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監督機制。設置要點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監察院及考試院定之。」
但立法院至今尚未成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監督機制。尤美女委員曾於今年3月27日立法院院會提案,建議立法院應儘速成立「性別平等專案小組」,當日決議為交付朝野協商。但至今王金平院長仍尚未召集朝野協商。
這次又發生費鴻泰立委性別歧視言論的事件,台灣女人連線認為國民黨不能劃清界線,應顧及社會價值及黨的形象,規範自己立委,要求費鴻泰出面道歉;同時也呼籲國民黨的女立委,要意識到工作場域中男性沙文的語言暴力,督促黨內同志出面向全國女性道歉;並要求立法院將費鴻泰送交紀律委員會,不能在國會殿堂姑息這樣的語言暴力,因此跨黨派女立委與民間婦女團體共同呼籲:
一、費鴻泰立委應立即道歉!
二、請王金平院長將費鴻泰立委爆粗口事件,送交紀律委員會處置,使國會自律能確實消除性別霸凌文化。
三、請王金平院長儘速召集朝野協商,使國會儘快成立「性別平等專案小組」,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推動國會當中的性別平等、消除歧視,以符合人民期待,向社會做出良好示範。立法院「性別平等專案小組」並應配置專責人員,彙整各項法案的「性別影響評估」及預算案的性別分析報告,提供所有立委參考。
出席團體: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勵馨基金會
民進黨、台聯之各聲援女立委:鄭麗君、田秋堇、陳亭妃、林岱樺、葉宜津、陳節如、蕭美琴、何欣純、薛淩、林淑芬、黃文玲、林世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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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建教生權益,專法盡速審完畢
保障建教生權益,專法盡速審完畢
捍衛建教生權益,民間版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出爐了
近年來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以下簡稱聯盟)多次踢爆建教合作制度剝削建教生的弔詭現象,深受社會大眾重視。然而,仍有不計其數的建教生仍遭受超時工作、苛扣生活津貼、強迫加班...等惡劣勞動條件,更甚者被惡意辱罵、雇主以退廠作為手段要求學生配合公司制度、巡場教師對學生的反應不予理會...等慘況(詳如附件一)。如此離譜狀況一再重演,聯盟認為唯有透過訂定專法,才能促使學校及建教合作事業單位正視建教生受教權及勞動權,負起落實教育訓練的責任,避免學生淪為廉價勞工。
因此,本聯盟將秉持「捍衛建教生勞動權及受教權」、「設置公正審議會檢討建教合作行業類別」、「建立公正申訴審議會」、及「反對輪調人數鬆綁」之精神,認為法案應以建教生權益為主,學校及建教合作機構之利益為輔,與吳宜臻辦公室、林淑芬辦公室及鄭麗君辦公室,透過密集討論擬具了民間版的「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草案,除了保留行政院版原有的保障措施之外,更補充與加強了對建教生、建教合作機構與學校三方之間,更完整的權利義務之規範,且罰則更為加重。
今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排定併案審查「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草案,聯盟呼籲立法院朝野能共同盡速通過,以專法的設立使建教合作能回到正軌,符合建教合作之初衷。
1.設置「建教合作審議會」,定期檢討建教合作機構行業類別。未來教育部應設立獨立公正客觀的「建教合作審議會」,負責審理建教合作申請案,取代過去由行政部門主導的作法,並且定期檢討、淘汰不合時宜的實施建教合作的行業類別,對於要新增的行業類別之妥適性,應可參考國家產業政策發展,進行審查。
2.一年級在校學習專業課程,二年級進行輪調。業者於本聯盟舉辦的論壇多次強調一年級心智發展、技術及理論不純熟,導致廠商需多加照顧,耗時耗力,且有可能會觸犯勞基法童工之相關規定。因此民間版認為,一年級應在校學習專業技能及專業養成,二年級具備理論及技能後再輪調至機構,更能保障學生的受教權與勞動權。
3.
教育部與教育局應設立「建教生申訴審議會」。目前許多建教生遭遇不當對待,權益受損時,常求訴無門,有時學校也無積極作為,因此中央與地方教育主管機關應該設置前述申訴審議會,其委員應置七人至十五人,任期二年,由具備勞工、法律、教育事務相關經驗之專業人士擔任之,單一性別人數,不得少於全體人數三分之一,以處理學生申訴,並立即進行調查處理。
4.專任教師每兩班應設置五人,每周應訪視一次。為消弭現行建教合作班專任教師不足的現狀,民間版認為必須要求學校配置足夠的專任教師,才能確保建教生受教權。又,行政院版規定每兩個星期學校才指派老師訪視建教合作機構,這對於機構內訓練之學生的照顧恐有遺漏,為加強對機構的監督,民間版認為必須每週一次。而且強制學校訪視如有發現機構違反勞動法令者,應立即通知當地勞工局,做必要的處置。
5.
堅持建教生人數不得超過四分之一,且不得低於三人。為了讓建教生能在機構內學習到技能,因此企業一定要有足夠的員工來營造學習環境,因此維持現行建教合作機構招收建教生人數,不得超過其所僱用勞工總數四分之一,而且僱用勞工總數之計算不得包含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十、十一款聘用之外國人。另外維持現行規定,個別建教合作機構每期輪調人數不得低於三人,是為了讓學生在生活與學習上能彼此有所照應。
6.
生活津貼給付基準由教育部訂定,並定期檢討是否調整。現行訓練生活津貼的給付金額,任由學校與機構議定,建教生只有默默接受。教育部應明確訂定給付基準,並以勞委會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的模式,定期檢討是否應該適度調整。
7.合作機構與學校超過三十公里者,應增列訪視計畫。現行學校與建教合作機構距離三十公里以上者不算少數,且建教生輪調至機構時,校方毫無人力與資源關心學生受訓之情形,因此民間版認為應課予學校更嚴謹的義務,以確保建教生在教育訓練期間,學校具備完善輔導機制,協助學生適應教育訓練生活,並能定時訪視建教合作機構,瞭解建教合作機構依建教合作契約、建教生訓練契約執行之情形。
8.明訂建教合作機構應保存出勤紀錄一年。聯盟成員近兩年來多次受邀擔任建教合作機構評估委員,但評估時常發生建教合作機構無法提供建教生的訓練紀錄及出勤紀錄,供委員檢閱,造成評估建教合作機構的困難。且為確保發生勞動權或受教權爭議時有其佐證資料,民間版要求建教合作機構應保存建教生出勤紀錄或簽到簿,及每日接受訓練情形一年,以供備查。
9.訓練時間起迄不超過十小時。行政院版允許建教合作機構因為經營型態、工作特性、季節、地域或行業類別的需要,符合要件可向主管機關申請於訓練契約中約定訓練及休息時間之起迄時間。民間版為了避免以間歇性工時之名,行連續性工時之實,變相八十四條之ㄧ侵害建教生權益,明訂建教生每日含訓練及中間休息時間之工作起迄時間,不得超過十小時。
10.禁止學校與建教合作機構的掛勾,收取回扣罰5至25萬。為避免學校與建教合作機構的不當利益關係,導致建教生權益受損,明訂學校與建教合作機構的代理人、管理人或其他有代表權人的處罰規定。
目前「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共有四個版本,建教生權益問題受到立委重視實屬難得可貴,本聯盟期待「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能早日在立法院進行討論並獲通過,避免建教生權益受損事件一再發生。
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女人連線、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全國產業總工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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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境外專區,「人權立國」是空話,「陳來瘋」衝垮台...
虛擬境外專區,「人權立國」是空話
「陳來瘋」,沖垮台灣勞工
針對陳冲日前於立法院接受質詢時,提出「虛擬境專區」內的外勞基本工資可以脫鉤的嚴重違反人權的主張,這無異是給標榜人權立國的馬英九總統一個大耳光,而陳冲院長的莫名其妙的爆衝言論,使得行政院已經變成「陳來瘋」(Chensanity)內閣。
台灣勞工陣線表示,外勞基本薪資一旦脫鉤,其結果只是圖利少數僱用資本家,外勞剝削將被合法化,有數十萬低薪外勞,資本家豈不更加降低僱用台灣本勞的意願,而目前有近百萬勞工薪資低於兩萬元以下,將更往下探底。因此,這是一個「資本家獨爽,本勞外勞雙輸」的局面,更嚴重的是台灣在國際上將被定位為侵害人權國家的惡名,這無疑地是給馬英九總統在2009年宣布兩公約生效的最大反諷,也是陳冲給馬英九總統的歷史定位。
台灣勞工陣線指出,脫鉤的主張是一種對外勞的剝削和歧視。然而,陳揆和施部長附合這樣的主張就萬萬不該,這無疑是狠狠的甩了馬英九總統一巴掌,因為,這樣的主張已經違反馬英九總統兩年前所簽署的兩公約(即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當然,也讓社會各界開始質疑,政府大費周章提出兩公約國家人權報告的誠意。
台灣勞工陣線認為,「同工同酬」這個無論是國際公約或國內法規所揭示的基本價值,應成為檢視一國勞動人權的重要指標。外勞工資與基本工資脫鉤的主張,違反ICCPR第26條:「人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且應受法律平等保護,無所歧視。」,以及ICESCR第7條:「獲得公允之工資,工作價值相等者享受同等報酬,不得有任何區別……」。
台灣勞工陣線呼籲,總統府國家人權諮詢委員會所主導的兩公約國家人權報告,已進入最後定稿的階段,而這項國家人權報告也被馬英九總統視為重要政績之一,然而從其內閣到黨籍立委,卻一再的挑戰總統落實兩公約的決心,紛紛唱反調的提出外勞工資與基本工資脫鉤的主張,不但讓人開始質疑政府花大筆公帑,敲鑼打鼓提出國家人權報告的誠意,更會讓原本與國際人權接軌的人權兩公約,變成國際人權污點的台灣兩"光"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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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第一屆給力影展【「關」愛不是愛】
2011第一屆給力影展【「關」愛不是愛】
「婚姻暴力」、「家庭暴力」在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展暴力防治政策,性別平等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的立法,都顯示「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不僅是少數人的問題,而是一個社會大眾都應該關心的公共議題。
法律雖管用,但對於防治暴力而言,最有效且能完全杜絕暴力的方法是從個人做起。倘若我們周遭的家庭成員、同事及朋友等人對於家庭暴力有更進一步的認識與體認,瞭解暴力之形成過程,從而改變自身窠臼思維與行為,並鼓勵他人一同改變,如此,發自於個人所做的一切將更勝於法律的力量。
因此,我們期望透過辦理影展,促發更多受害者或潛藏的受害者願意正視自身權益的動機。
影展期間:100年11月30日(三)至12月3日(六)
影展地點:台北絕色影城11樓1廳(臺北市漢中街52號)
影展播映電影及場次如下:
場次
播映影片
播映地點
11月30(三)16:00
珍愛人生
台北絕色影城 11樓
12月1日(四)16:00
單程票
12月2日(五)18:00
最遙遠的愛
12月3日(六)10:00
天水圍的夜與霧
*所有場次免費入場,影片開映前30分鐘發放號碼牌,每場上限180位。
*每場電影播畢後,將有專業影評人進行映後座談會。
活動洽詢電話:02-2382-0799
主辦單位:台北市雍展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
合辦單位: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
協辦單位: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社工師公會
更多活動訊息,請上台北市雍展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網站www.yongzhan.org.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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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工時是保障誰的彈性?-馬英九總統應向勞工請益
彈性工時是保障誰的彈性?
-馬英九總統應向勞工請益-
記者會
日前馬英九總統至新竹科學園區召開「向企業請益座談會」,邀集18名科技大老進行座談,會議上有企業大老提出「一年彈性工時制度」,以此擺脫每兩周總工時的限制,改採一年總工時計算,以便符合淡旺季工時的需求。馬總統對此表示贊同,並表示我國可以思考自己制度進行調整。但事實上,一旦放寬至一年期間的變形工時運用,無遺是讓勞工以工時的零碎化來符合雇主的彈性,勞工權益保障將蕩然無存。
政府態度縱容,無薪假、彈性工時成為企業節省人事成本的常態現象
從早先吳敦義院長特別讚揚「無薪假應是獲得諾貝爾獎的偉大發明」,再到馬英九總統認同「一年彈性工時」制度的態度,皆可看出政府對於企業一貫的縱容態度,更造成企業不斷濫用無薪假制度,再進而提出一年變形工時的制度。無薪假本應是企業恐面臨倒閉關廠危機時,在迫於無奈的情形下,與勞工協調經同意後所採取的最後措施,但目前卻演變成企業調節盈餘多寡的省錢機制,以勞工休無薪假,來創造企業更多的獲利。而一年期的變形工時制度,更是使勞基法對於勞工的工時保障蕩然無存。事實上,勞工努力工作而並非自願請假,何來有「欠」、「還」工時的概念。此外,雇主可利用變形工時來調節整體成本,但勞工擁有的只有勞動力,勞動力並非今天不用就會多出來而可被儲存下來,一旦無薪假、彈性工時成為企業的常態現象,恐將造成勞工淡季放假,旺季過勞卻又領不到加班費的情形。
減稅、補助獨厚科技大廠,無薪、失業卻勞方獨擔
過去科技業頂著先進產業的光環,從促進產業條例中掠取長達20年的租税優惠,又從農民及人民手中強取廉價土地及水電,這些掠奪自社會的資源,全由企業經營者及少數大股東所壟斷。但是科技業回饋給國家及人民的就只有虛胖的GDP,從就業率到稅賦,貢獻度遠不及於傳統產業及中小企業,以近十年來看,這些頂著「台灣之光」的科技業,營所稅的有效稅率只有5%至8%之間,比上班族還低,而傳統產業及中小企業的稅率則高達14%至20%。進一步觀察就業率,科技業的就業人口不到總人口的7%,政府每投資一億元資本,在科技業只能創造6.4個就業機會,但在傳統產業卻能創造出16個工作人口,這群吸著台灣資源長大的科技業者,在台灣要求租稅優惠,卻是在中國創造就業機會。
彈性工時導致勞工更難兼顧家庭,加深少子女化問題
「一年彈性工時」制度將造成勞工更加貧窮化,對女性勞工的影響更大,政府一方面將家庭照顧責任全部加諸在女性身上,另一方面又要求勞工全力配合老闆的工時彈性,但家人的照顧需求並非是可以事先安排,來配合景氣的淡旺季,這樣只會逼迫女性在家庭與工作做選擇,加深了目前台灣少子女化的現象,使少子女化的問題變成無解方程式。
對於企業的需索無度,政府長期軟骨兼要五毛給一塊式的溺愛,養出了一批食髓知味的肥貓業者,景氣一有些微風吹草動,就拿勞工開刀、搶先要求政府提供救助,但自身卻仍維持著超高收入。我們要求僱用規範應回歸正常化,勞工需要穩定、安全的勞動環境,切勿以雇主的彈性為唯一考量,同時,也要求馬總統應於近期內,舉辦向勞工請益座談會,體會勞工的痛苦與卑微的請求,如此才能真正創造和諧的勞資關係。
出席代表:立法委員黃淑英、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公平稅改聯盟召集人王榮璋、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謝創智、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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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基金會不民主 帶頭性別歧視
台灣女人連線 台灣勞工陣線
民主基金會不民主 帶頭性別歧視
去年年初民主基金會工作人員唐先生向民主基金會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不料今年回到工作岡位卻片面被告知遭降職、減薪的處境,經向台北市勞工局申訴,經性別工作平等會評議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遭處5萬元罰緩,台灣女人連線及台灣勞工陣線對民主基金會此種性別歧視的行為表示遺憾。
依據勞委會的統計,2010年全年初次請領育嬰留職停薪人數為37,929人,男性為6,803人,僅佔17.93%。在台灣少子化現象如此嚴重,國家透過各種友善托育措施,支持與鼓勵父母照顧責任的同時,長期致力於台灣人權、民主發展的民主基金會卻反其道而行,侵犯人民的工作權,是政府帶頭性別歧視的行為,令人遺憾!在馬總統宣布勞動政策的同時,更顯荒繆。
我們呼籲:身為民主基金會董事長的王金平院長,應檢討基金會性別工作平等機制,落實性別平等,以做為國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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