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健康政策論述

【投書】給台灣女人產科開放醫院
【投書】給台灣女人產科開放醫院
作者:台灣女人連線副秘書長 陳書芳 報載衛福部正研議推動「周產期照護網絡」,每縣市至少一家重點醫院提供周產期照護,並設開放醫院,讓診所醫師可到醫院使用設備與人員,為產婦接生。產科將有更多資源,真是令人欣喜的訊息。   台灣女人連線推動「產科開放醫院」多年,最主要目的在滿足女性從產檢到接生都由同一醫師負責的期待,以獲得更完善的照護。   為什麼需要產科開放醫院 因為產檢醫師對產婦懷孕過程有一定的參與,較能掌握她的健康與醫療情形,由產檢醫師親自接生會讓女性較有安全感。台灣女人連線曾經進行的調查顯示,超過九成民眾期待「產檢醫師」與「接生醫師」為同一人。然而,產房設備與人員對基層婦產科診所是沈重的負擔,因此越來越多診所只做產檢而不接生,也使得有意願接生的醫師多數必須留在醫院,限制了選擇。   如果產婦因交通、信賴等因素選擇就近的診所產檢,至生產時再到有接生設備的醫院生產,接生醫師及產婦可能因為不熟悉彼此,使得過程增加了許多不安與不確定的因素。女性若想產檢與接生同一位醫師,多數就必須選擇到醫院做產檢。相較於診所,醫院不僅耗時,更是高感染的環境,對懷孕女性有諸多不便。   衛福部的規劃值得肯定 台灣女人連線為推動產科開放醫院,與各方討論協調,發現主要的困難來自醫院的意願低落。於醫院而言,開放的誘因很低,因為對醫院的正面效益難以想像,但立即就有接生費怎麼算、人員磨合、醫療糾紛責任劃分等疑慮。因此在與衛福部討論的過程中,建議先從公立醫院開始推行,待成效較為明朗後,再說服其他醫院加入。目前衛福部提出的「周產期照護網絡」有意建立產科開放醫院,將可讓此制度規劃往前更進一步,期待明確的內容能早日問世。   建立產科開放醫院模式,目的在由主管機關做制度性的規範與調整,保障醫師權益、提高醫院開放意願,進而符合女性產檢及接生醫師為同一人的期待。而「開放醫院」模式更能改變民眾就醫習慣,促進國家致力的「分級醫療」。期待由產科開始,推及至其他科別,讓「開放醫院」模式成為台灣醫療體系的常態。   本篇刊於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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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後新聞稿】女性注意!衛福部未核准陰道回春儀器!
【會後新聞稿】女性注意!衛福部未核准陰道回春儀器!
台灣女人連線、立法委員林淑芬辦公室 聯合記者會 停止將女人的陰道當提款機! 記者會會後新聞稿 2018.08.30  近年來醫美的觸角已無所不及,由臉部、胸部、腹部、臀部到了陰部。許多醫美診所打出聳動的廣告:「女人的放鬆是男人出軌的開始」、「親密不緊密 幸福拉『緊』報」,行銷「陰道回春」療程以緊縮「私密處」,改善親密關係。事實上,這種療程的安全及有效性,一直備受爭議。今年7月30日美國食藥局(FDA)提出警訊:FDA從未核准任何能量儀器(雷射及電波)用於「陰道回春」,它缺乏臨床醫學證據的支持,可能對女性造成嚴重傷害!   台灣食藥署對雷射/電波器儀的核准使用範圍主要在一般外科,但業者及醫療診所卻以「適應症外使用」(Off Label Use)為名,違法浮濫使用。綜觀業者刊登的廣告及資訊,充斥大量「不健康」、「似是而非」、「適應症外使用」的字眼,並影射男女、夫妻關係不良是因「陰道」而起,製造女性恐慌創造手術需求,從女人的身體上營利,也迫使女性承擔不必要的健康風險。這樣的手法除了讓女性產生不必要的壓力,更讓民眾對女性身體及親密關係有錯誤理解跟想像。   停止從女人身上製造商機 台灣女人連線黃淑英常務理事表示,「陰道回春」通常泛指以非手術性的方法,例如,雷射或電波,處理陰道鬆弛、陰道萎縮乾燥或瘙癢、性交時疼痛、排尿時疼痛等症狀。但「回春」並非醫療用語,已違反醫療法第86條,且目前不論美國或台灣雷射、電波儀器核准的適應症主要是燒灼、切除或凝結身體的軟組織,即使用在婦科,也是在處理子宮頸癌或菜花等。生殖器醫美整形、治療更年期、尿失禁或性功能相關的症狀都不是儀器核准的項目,缺乏科學實證,其有效性及安全性未知。   立法委員林淑芬表示,將生產與陰道鬆弛連結,導致親密關係不幸福,這是非常不恰當、不公平的暗示及連結。隆乳、抽脂至陰道鬆弛,不斷地恫嚇女性,徹底將女人陰道當提款機。美國FDA都提出警訊,但我國政府管理單位仍視若無睹,讓女性身體暴露在不健康的風險中,是國家對女性健康的漠視。更提出呼籲,女性的身體隨著時間及生理進程的改變是正常且自然的,不應藉此製造恐慌與商機。   國內未核准醫療器材使用於「陰道回春」 黃淑英常務理事指出,政府主管單位應說明醫療器材是否適用適應症外使用,其規範為何,並加強稽查醫美機構及儀器廠商適應症外使用之濫用與違法使用。此外,相關單位也應加強取締醫美機構或部落客對女性生殖器醫美整型違法廣告,加重罰則,發佈警訊以提升女性及醫療提供者對於生殖器醫美的認知及加強不良事件通報機制。   食藥署簡任技正錢嘉宏說明,目前國內沒有核准醫療器材用於治療「陰道回春」相關適應症,醫療器材的廣告需依仿單內容。   醫事司簡任技正黃純英表示,衛福部在2016年公告「不正當方式宣傳」的範圍,包括不能標榜生殖器官整形、不能進行誇大醫療效能或者類似聳動用語,包括「回春」等。對於醫療器材廠商與醫美業者的廣告,會再請衛生局查處。   醫事司科長呂念慈表示,醫療機構若違反86條,廣告內容有不符,最重可處停業,但目前業者多利用模糊字眼,衛生局需要更多時間了解才能具體開罰。   醫事司簡任技正黃純英表示,食藥署在相關通報機制和醫療行為會嚴加督促,更進一步合作,相關問題後會再琢磨處理。   林淑芬委員表示,醫療器材用在陰道回春,就是違法使用,衛福部需有更積極的管理。   黃淑英常務理事說,近來政府對醫美亂象的管理多有作為,頗見成效。在生殖器醫美的部分還需更積極,別讓女性的健康處於風險之中,對醫療器材的管理需要更嚴謹的掌握。   相關報導 衛福部:未核准醫材用於陰道回春 違者罰鍰 婚姻幸福靠陰道回春?婦團籲停止將女人身體當提款機 婦女注意!陰道回春儀器衛福部未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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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以「母愛」壓迫女性
別以「母愛」壓迫女性
台灣女人連線年初進行了「二○一七生育議題問卷調查」,其中的「母嬰同室」這兩日引起討論。過程中看到許多媽媽的血淚經驗,更加證實了親子同室政策有檢討改進之必要。    七十%以上的女性認為產後於醫療院所中,「母嬰同室」的時間應該由產婦自己決定,顯示女性想要決定自己與新生兒的共處時間,而不是被硬性規定。    然而,政府為提倡母乳哺育,推動母嬰親善醫療院所的認證。這看似成功、溫馨的政策,實際操作上卻出現醫療院所為求良好認證成績,以幾近強迫的方式要求母親配合的現象。不少產婦都抱怨,醫院強推親子同室,讓甫生產完的媽媽根本無法休息。忽視母親的需求與自主性,對母親並不親善。更營造出不哺餵母乳就不是好媽媽的氛圍,帶給母親巨大身心壓力。    同時,在衛教訊息中,鮮少哺餵母乳之外的選擇、說明與輔導,讓有哺餵困難或選擇不哺餵母乳的母親僅能自己摸索。例如,在目前的孕婦健康手冊中,哺餵資訊僅有母乳親餵,更以「最貼心的哺育方式」敘述。但,哺餵嬰兒不只母乳一種方式,提供的資訊不應偏重,更不應帶有價值判斷。    近年來,多有研究指出促進哺餵母乳帶給女性壓力與焦慮,國際間針對母乳哺育議題亦有諸多反省與修正,主要方向為:友善母親照護,尊重哺育方式是女性自主的選擇。政府應給予母親及大眾充分且正確的嬰兒哺育資訊,以利選擇。並以「支持」母乳哺育,代替「促進」母乳哺育。    討論這個議題,並非否認母乳的益處,更不是反對親子同室。而是呼籲政府重視執行過程中對母親選擇的尊重,給予母親專業支援,而不是將媽媽當作追求數據達標的工具。更要提倡支持女性哺育選擇的態度,避免形塑「母乳哺育」為尊、「母乳等於母愛」此等價值觀,以「母愛」二字壓迫女性。     原文刊登於自由時報106年10月20日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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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心/血管健康的性別盲!
終止心/血管健康的性別盲!
本文刊登於2017年第38期「心報」   心/血管疾病是台灣女性健康的主要殺手,據衛福部統計,女性心/血管疾病的死亡率是婦癌(乳癌、卵巢癌及子宮頸癌)的3-4倍。但是,心/血管疾病長期被認為是男性的疾病,並以對待男性的方式對待女性;而政府重視女性心/血管疾病的程度也遠不及婦癌。近二十幾年來,國際上已有諸多的研究證實因為男女生理/構造、生命經驗的不同,心/血管疾病的風險、臨床表現都有性別的差異,忽略這些差異容易使女性陷入健康風險,世界心臟學年會更在2014年喊出「終止心/血管疾病的性別盲」!   看見心/血管疾病的性別差異已是國際上多年的趨勢,回首台灣,民眾、政府及醫療領域相對地缺乏心/血管疾病的性別意識。台灣女人連線自2005年開始這個議題的倡議,近年來醫療體系有一些的關注與討論,然而在營造友善女性心/血管健康的環境上我們還有許多工作尚待完成。去年中華民國心臟基金會在林俊立執行長的領導下積極地推動心/血管健康的性別意識,今年和台灣女人連線合作3月的「為女著紅」─主題「為女著紅 為妳心『動』」,鼓勵女性保持活躍生活來促進心/血管健康;更在今年7月及10月的季刊以女性心/血管健康為主題,提昇性別差異的意識。我們肯定並感謝基金會的主動與努力!   除了提升民眾的意識之外,更重要的是在落實有心/血管疾病性別差異的臨床醫療。除了培育醫學生具備健康的性別意識外,而要達到這樣的目標有賴中華民國心臟學會訂定心/血管疾病的性別差異的指引。同時,政府也應編列預算鼓勵醫學領域進行本土心/血管疾病性別差異之研究,以期制定出完善的女性健康照護政策。   提升社會對心/血管疾病的性別意識需要各方力量一起推動,在中華民國心臟基金會的引領下,相信未來會有更多力量投入,例如政府的支持、企業的公益推廣、更多醫療領域的努力及民間團體的積極配合等,讓台灣逐步成為對女性心/血管健康友善的國家。   作者:   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  黃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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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避孕藥的思考理路
事後避孕藥的思考理路
  食藥署於2016年12月公告將「緊急事後避孕藥」由處方藥變更為指示藥的說明,其中包含轉類後需執行的措施,例如:使用年齡需在17歲以上等規定。近日傳出政策可能暫緩,引起爭議。   面對事後避孕藥的思考,主要可以分為兩個面向。首先,是藥物的安全性。目前對於事後避孕藥的研究,缺乏對經常服用的女性與對青少女的健康影響研究,無法確定對女性健康的長期安全性。主管機關對藥品轉類後提出的執行措施,更說明有使用氾濫的擔憂,但相關規定並不實際。在仍是處方藥的情況下,民眾還是可以方便地從藥局購買,顯見規範無效,轉類後的配套又該如何有效執行呢?由17歲以上成人代買如何防範?   其次,事後避孕藥的使用不僅是藥物議題,更是避孕議題與性議題。對性的保守、迴避態度,讓台灣長期缺乏完整性教育,人們缺少安全性行為的概念,已經讓事後避孕藥成為容易選擇的避孕方式。如果又能便利取得,將更容易依賴而成為常規的避孕方式,更加地忽略安全性行為的落實與性傳染病的風險。並且,在台灣社會中,對女性的性尊重不足,使得女性的性自主空間狹小。日前台大學生模仿A片劇情,以對女性中出(日文「中出」意指「體內射精」)製作了有濃厚性暗示的活動海報,引發眾怒。「中出」可形成宣傳概念,足見對女性性尊重的低落依然存在。那麼,當事後避孕藥可方便取得時,更容易發生男性以此為由,拒絕使用保險套的情形。   一項政策的施行或改變,有其社會效應。事後避孕藥的使用者為女性、性行為後果的主要承擔者亦為女性,在藥物長期安全性無法確認、安全性行為教育缺乏、性尊重不足的狀況下,女性淪為避孕的主要承擔者,這才是婦女團體所擔憂的發展。   (本篇刊載於2017年3月30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此篇為文章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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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事後避孕藥服務了誰?
放寬事後避孕藥服務了誰?
放寬事後避孕藥服務了誰?   食藥署日前公告,廠商已向政府申請將事後避孕藥由處方藥變更為指示藥,再加上看到國外部分國家已如此實施,因此計畫將此藥轉類為指示藥。這看似為民眾帶來便利的政策,實則是忽視女性健康權益並服務了廠商的利益考量。   廠商向政府申請變更,無非是想藉此擴充市場、增加利潤。而政府面對廠商的意圖竟沒有為民眾把關,認為只要提出幾項配套措施就能避免民眾濫用藥物。但在目前仍是處方藥的情況下,許多藥局依然違法販賣,顯見政府執法無力,那麼提出的配套措施有何可信度呢?更遑論這些配套措施形同虛設。試問,「限制使用年齡為17歲以上」能避免17歲以上的親友或親密伴侶代替購藥嗎?藥師的衛教功能在無法確保購買者即為服藥者本人的狀況下意義何在?並且,目前政府根本沒有法源可禁止指示藥品做廣告,食藥署卻做出「政府不同意此類藥品之廣告申請」的空頭支票,顯示其不負責任的態度。   政府如此順應廠商的行為讓我們無奈,更令人擔憂的是這同時傷害了女性健康權益。政府很清楚,事後避孕藥的荷爾蒙劑量比多數口服避孕藥高10倍之多,卻無視目前缺乏服藥對女性與發育中青少女的長期健康研究。並且世界衛生組織早已指出,經常服用可能導致之後避孕失敗率上升、經期不規律等問題,政府對女性健康的影響宜再審慎評估。   此外,政府說明因目前部分國家已將事後避孕藥變更為非處方藥,因此考慮在台灣也如法炮製。但是,台灣的情形與國外大有不同。台灣的性教育並不如國外完整,而是以「禁慾」和「真愛」來教導學生,缺乏安全性行為的內容。當人們不重視安全性行為,已經容易選擇事後避孕藥作為避孕方法。一旦放寬管理,更容易因取藥方便而依賴成常規使用,不僅無法落實安全性行為,更容易增加男性不準備保險套的可能性,讓女性淪為避孕的主要承擔者。   作為長期關注婦女權益的團體,我們不願意女性因政府治標不治本的處理態度被犧牲健康權益,甚至因此成為避孕的主要承擔者。我們強烈呼籲政府全面地面對避孕議題,正視台灣缺乏完整安全性行為教育的狀況,而非用就地合法的態度面對台灣對事後避孕藥的需求,反而損及了真正該保障的民眾權益,服務了廠商的營利需求。     本文刊登於2016年12月8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放寬事後避孕藥服務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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