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健康相關政策

『依法行政』已成神話記者會(2012/10/26)
『依法行政』已成神話記者會(2012/10/26)
『依法行政』已成神話 公平正義放兩旁 『自利』擺中間? 2012/10/26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新聞稿 『依法行政』已成神話   攸關健保之重要法令--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與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衛生署於昨日(25日)夜間倉促公布,兩部法規之公布無視於各界對於二代健保之批評,執意『違法行政』,於施行細則中竟違法放寬政府駐外人員或其隨行之配偶與子女得以辦理停保,並且短期回國可以免辦復保之規定,更加無可原諒的是,行政院再次將健保當做政治紅包,竟為了『未除籍之僑民』訂定准予以類似『綁約三個月』的可笑例外,只要出國就立即停保,只要回國立刻繳滿三個月,健保立刻『得來速吃到飽』,之後立刻可以打包出國,再辦理停保!行政部門再次帶頭違法,並破壞健保法之納保公平性,其蠻橫與無視於法令之行政令人難以苟同!無獨有偶的是,詬病已久的補充保費扣繳方式,政府同樣隨各界喊價,於扣繳辦法中,亦以違法母法的方式,為某些對象訂出『差額下限』,再次證明公平正義與依法行政早已不再是行政部門的施政原則。督保盟呼籲監察院與廉政署介入調查,到底是誰主導這些違法事實,維護國家尊嚴。 『停復保』規定完全違反健保納保結構   健保法自民國84年3月1日施行以來,停復保規定已是違法行政,二代健保改革期間,最被重視之一即是停復保之規定嚴重違法,應予廢除。健保法第八條明確指出,只要是未除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皆需強制納保,且同條第一項第五款更明文規定,因公駐外之政府機關人員與其配偶及子女,亦必須強制納保,奈何行政院不但無視各界與監理會對停復保規定廢除之強烈建議,任由外交部與僑委會不斷對外放話,並且由政務委員張善政帶頭違法討論,最後竟徹底推翻衛生署的專業建議,執意允許僑民及外交部人員恢復停復保規定,更令人遺憾的是,原先因出國六個月就可以停保過於寬鬆,而改成『二年』的規定,跟著死灰復燃,督保盟強列抨擊,一個違法行政的政府,如何讓人相信健保改革有望?改革就是一個『醜陋的騙子所編織的謊言』。 『不同費率』與『差別下限』已使健保法之精神蕩然無存   新制健保之所以被稱為『趴代健保』,乃因其定出了一個荒謬至極的補充保費制度,而此一制度創造了社會保險中,同樣保費卻有『不同保險費率』的罕見現象,此舉已然破壞社會保險精神,然政府無視於補充保費本質上的的不公不義,竟然於補充保費扣繳辦法中,違法列出六類『弱勢族群』來為補充保費化妝,訂出兼職所得之『差額下限』為基本工資,想要合理化補充保費,然卻更加凸顯出其不公義的本質,難道沒有被列出例外的人就是有錢人?全國五十萬的失業民眾不但被虛擬月所得26000元,竟然每筆逾5000元下限之所得都要計收補充保費,失業民眾不是弱勢?大學生是弱勢,而研究生或四十萬之學貸族不是弱勢?荒唐至極!   督保盟呼籲監察院與廉政署介入調查,調查是否有特定公務員蓄意違法行政,並行『圖利』特定人之實,督保盟並積極與各界合作擬提釋憲,糾正不合憲之補充保費制度與停復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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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新制健保荒謬亂象系列二--『病危通知』(2012/10/03)
健保新制健保荒謬亂象系列二--『病危通知』(2012/10/...
健保新制健保荒謬亂象系列二 『病危通知』新聞稿   正所謂『計畫趕不上變化,變化趕不上長官一句話』,喬來喬去的補充保費,衛生署除了公布預計下限以五千元起跳外,為掩飾制度對弱勢者的不公平,更違法提出18歲以下、中低收入戶及經濟弱勢族群兼職薪資所得基本工資以下不計的規劃,為了替如此挑三撿四又不公不義的補充保費化妝,竟公然欺騙民眾費率4.91%可以維持至105年財務平衡,意圖為了執政者的『面子』,無視於強硬實施補充保費的結果,將使健保自103年起即出現短絀並需借貸度日的事實,健保已然病危。   諷刺的是,前不久行政院與立法院長異口同聲承諾要加速生技產業納入健保給付的速度,無獨有偶,衛生署也大量放送將透過健保給付改善五大皆空與護理人力不足問題,難道即將被掏空的健保是阿拉丁神燈,只要說一聲就可以『心想事成』?面對各界對財務失衡的質疑,衛生署竟只能交代健保局將再度以『調整藥價』作為因應,繼續無視健保已經無法擴大節流效益! 健保病危七大症狀,亟需標靶藥物救命 一向為台灣驕傲的健保已被行政院折磨得不成形,儼然產生七大症狀: 症狀一,妄想狀態:相信4.91%費率可以維持五年平衡 修法翻盤之際,衛生署以補充保費作為版本的財務推估,102年總額以4%成長,費率以5%計算,當時所估算的總保險收入為5282億元。而今101年的總額不少於5500億點的情形下,102年預計核定總額成長4.7%、費率4.91%開辦,補充保費維持236億的預算情形下,保險總收入竟然會『高於』5282億元,來到5359億,足足增加77億。低費率反而高收入?又不斷告訴民眾4.91%可以維持五年平衡,無視103年就會破產的事實,令人匪夷所思,簡直欺世盜名! 症狀二,視、聽力喪失+心肝纖維化:對補充保費不公義視而不見,鐵石心肝 補充保費因職業別不同,就有不同義務;甚至全職和兼職所賺的新台幣,卻不等值;一樣是租金,有人就不必繳保費;有錢人可以扣除執行業務所得和股利,失業的人不能扣除被虛擬的投保金額;兼職的補充保費費率竟然高於一般保費費率等等荒謬現象,就形成:『越弱勢的越要繳、越兼職的越慘、打零工的最慘』的不公不義,這些政府通通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毫無父母心,鐵石心肝! 症狀三,心臟無力:收入追不到硬要成長的醫療費用,力不從心 長期以來健保以『量出為入』的精神在精算保費,然而經濟越不景氣,醫療費用成長幅度卻越大,健保開辦以來,醫療費用平均以4-5%成長,而明年更強勢成長4.7%,在保費可能短收330億,而補充保費又收不到錢的壓力下,健保心臟無以負荷即將到來的醫療費用,因為政策失當,面對收不及支,民眾自費上升、給付限縮,健保只能力不從心,苟延殘喘。 症狀四,血管栓塞:五大皆空、護理不足、DRGs失利,改革停頓,品質即將失調 健保才十七歲,已經成為醫療科別發展失衡的原因之一,國家錯誤的發展政策,導致醫院規模越來越大,醫護卻越來越累,成為健保品質的隱憂。許多支付制度改革(包含DRGs在內),卻因各方角力與財務配置不當而停滯,健保血路嚴重不通! 症狀五,病毒感染,高燒不退:病人自費上升、病床數減少,醫、藥、病都喊苦 健保是個寶,每個人都怕他倒,紛紛拿出【祖傳祕方】救健保,健保從此失去健康的身體,從十年前就停留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治療方式,原二代健保的處方一直都沒能用上,因此健保持續的發炎、高燒不退,民眾因為看病越來越貴而苦、醫院說要關床因應(醫院說賠錢在做)、藥業也說活不下去,病毒持續侵襲健保。 症狀六,手腳被截肢:高層說了算,不能走自己對的路,即將活不下去 健保有很多老闆,不論總額要成長多少、給付要如何分配、費率要訂幾趴、醫院中心要幾家……都是老闆說了算;健保明明應要舉起雙手來反對『要命樂觀』的236億補充保費,明明課徵行政成本過度高昂,也不能表態,手腳都被截斷,形成沈痾,現在連救命的錢,都籌不到,終究病危! 症狀七,聲音喪失:一堆政治紅包,主計處卻只想編36%,有苦難言 大老闆一天到晚把健保當政治紅包,一會這些人要納保、一會那些人要停保,又要加速將生技產業納入給付,還要用健保救五大科、救護理,在健保收不到保費的情形下,主計處卻不願為老闆開的支票負責,明明需要至少38%的政府負擔率,卻只編36%,想喊不夠也無法出聲,有苦難言! 家戶總所得才是標靶救命藥   原二代健保所規劃的改革包含支出與收入面,如今支出面也會因為收入面改革失利,而面臨效率不彰或無以為濟的現象,我們無法理解的是,補充保費所衍生的任何一個問題,沒有任何一個方法可以解決,它的不公平就來自於自己本身,只有『家戶總所得』才是『標靶藥方』,能夠藥到病除。沒有家戶總所得這標靶藥物,全民就得準備替年僅十七歲的健保送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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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無法代理 孕母不是工具 發言稿 (2012/09/28)
生命無法代理 孕母不是工具 發言稿 (2012/09/28)
生命無法代理 孕母不是工具 代理孕母的議題再度引發社會討論,不孕者悲情的處境及傾訴,讓我難以回絕他們「要求代孕母」的訴求,但是,作為一個長期婦運工作者,我又很難不看到女性不但因此被物化、更深陷傳統文化的束縛無法扭轉的命運。在這兩難下,我由代孕母的處境來看代孕制度解決了什麼問題,又製造哪些問題? 代孕是以人工生殖的技術進行,目前,此技術35歲以下的活產率約為35%。所以代孕母平均要經過2.5到3次的懷孕週期才能成功,對身心健康有很大的影響。不但如此,懷孕、生子是有風險的,如:羊水栓塞、子宮外孕、不孕、植物人、死亡、胎死腹中、早產、不健康的新生兒等。代孕除了上述的風險外,又有減胎造成感染或致死、多包胎的問題。這些風險不是口頭上的語言或統計上的數字,而是實實在在會發生的。此外,代孕不是代孕母提供子宮而已,它是一個人10個月的生理、心理、生活及生命的全部投入,而她的先生、小孩及公婆,整個家庭也一起捲在其中,深受影響。因此,為了滿足不孕者的需求,讓健康的代孕母承受這些風險及複雜的處遇,不夠厚道,也有違社會倫理。如果媽媽因代孕而死亡,那麼我們將如何面對她的小孩? 知道這些風險及處遇還「願意」代孕,除了極少數的「善心人士」,應該多為有經濟需求的人。以「無償」的基礎設定代孕金額的上限,不論怎樣防止變成「商業行為」都會是一個昂貴的價碼。因此,代孕制度將會是一個為有錢人建立的制度,有錢人出錢購買會傷害健康或死亡的服務,甚而買斷提供者的身體自主性,將女人變成「生小孩」的工具,透過金錢誘因侵蝕經濟弱勢者的人性尊嚴! 我們國家對於活體捐贈限於5等親內,不允許一般「善心人士」的捐贈,理由是一樣的,對於捐贈者健康及生命的重視,以及防止藉「善心之名」,行「買賣之實」的剝削行為。對於沒有他途的「救命」需求,都這樣嚴謹地規範。不孕,當然是社會必須關注的議題,但,它不是生死的問題,它有替代的選擇─收養,所以,代孕是否要比活體捐贈更寬鬆,開放給「善心人士」,這是社會要思考的嚴肅的課題。 支持者說應給女人多一個選擇,然「代孕制度」究竟是多一個選擇還是限制了她的選擇?有不孕的婦女告訴我們,她其實想收養小孩,但是剛好人工生殖法通過,公婆就要求她作試管嬰兒,讓她身心飽受傷害。代孕制度通過後,勢必有許多女性會被迫作這樣的選擇。但是,代孕即使試再多次也不保證一定會成功,或會生男孩,因此,對一些人而言,不孕的家庭問題還是會繼續存在。 科技有它的侷限,再進步的科技也無法解決傳統文化的包袱,唯有我們的社會打開胸襟、改變思維,放手對血統的執著,女人才能掙脫包袱,自在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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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錢租肚皮,問題多多
花錢租肚皮,問題多多
花錢租肚皮,問題多多         去年十月台中劉姓少婦因擔任代理孕母導致不孕的新聞引起社會關注,昨日又出現邵姓富商為了生洋娃娃買進烏茲別克孕母一事,除了暴露出人口買賣及兒童權益的問題,代理孕母的問題亦再次浮出檯面。而邵姓富商買進代理孕母一事當中所出現的問題,亦正是部分婦女團體長期對開放代理孕母持保留態度的原因,即—有錢人對經濟弱勢者的剝削。 代理孕母並非單純的出租子宮而已,還包括整體身體健康風險及一整年生命的付出。此外,生產本身亦有其生命風險,如果以這樣的事實來思考,除了至親摯友之外,有哪些人會願意幫別人懷孕生產?從去年的劉姓婦女及今年的烏茲別克女子的例子,我們看到的是缺錢的人來當代理孕母,而有錢人則花錢利用這些弱勢者願意以身換錢的困境。 我們的社會正在面臨一個價值的選擇,原本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價值乃為維護人性尊嚴、避免將人工具化,因此法律禁止器官買賣,也禁止蓄奴,但是,如果一個女人為了生存而選擇「自願」讓別人付費使用她的陰道或子宮時,我們又該如何去面對這個問題?有人選擇爭取這些弱勢女性的「工作權」,有人選擇的則是要避免讓弱勢女性落入這樣的處境。在面對「弱勢者」困境的同時,或者更應該思考的根本問題,是「花錢使用別人身體」這件事情本身是否是如此理所當然要被保障的權利? 本文刊載於聯合報民意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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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業者、家庭主婦保費自己出  李宗瑞、林益世、黃季敏保費全民買單?(2012/09/08)
失業者、家庭主婦保費自己出 李宗瑞、林益世、黃季...
新制健保荒謬亂象系列一新聞稿 失業者、家庭主婦保費自己出 李宗瑞、林益世、黃季敏保費全民買單? 草率立法 漏洞百出 民國100年1月,以家戶總所得為費基規劃之二代健保一夕翻盤,不但『喬出』一個極盡不公平又補充不了保費的『趴代制度』,還讓新版健保法相互矛盾、漏洞百出!除了鬧出僑民與外交人員出國停、復保規定違反母法,引起社會反彈外,其中亂象之一便是全國逾50萬失業者、285萬家庭主婦保費自己出,而受刑人保費由政府全額支付的荒謬現象!民間監督健保聯盟(下稱督保盟)今日(八日)召開記者會強烈建議政府儘速補破網,重啟二代健保修法! 受刑人應納保 保費量能負擔較符合正義 基於二公約,健康權為基本人權,督保盟修法之初率先主張受刑人不應自外於健保體系,二代健保以家戶總所得作為費基,受刑人費基與保費負擔與全民相同。然一夕之間翻盤的『趴代健保』,為維持原六類十四目的投保分類,竟倉促的將全國近65000名受刑人,新增第四類第三目,形成必須由矯治機關(如法務部、國防部)『全額』補助保費,具此,若李宗瑞、林益世、黃季敏等人若經判刑確定,入監服刑期間,保費將全民買單,預計政府每年將至少近支出十一億元(依101年7月第四類平均保險費每人1376元計算)為受刑人補助保費,同樣金額,可以全額補助近12萬名失業勞工及其眷屬保費,不公之處顯而易見。全國百萬低薪族、近50萬失業勞工及至少285萬的家庭主婦,都仍然堅守本分繳納保費,明年加上『寧可多收一塊,也不能少掉一毛』的補充保費,情何以堪! 受刑人納保不容質疑,然若依新制健保,則應讓受刑人回歸六類十四目並且量能負擔,若有家人為被保險人,應以眷屬身分依附家人納保,若為低收入戶,則由政府全額負擔,若無法歸類或無被保險人可依附,則應歸為現行第六類,自行負擔60%保費(目前為749元),若因經濟困難需紓困者,一體適用健保費紓困措施,才符合公平正義!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表示,受刑人是自由及人身的空間到處罰限制,但是健康權並沒有被剝削,是受到憲法的保障,所以應納入健保,但是原則上應以家屬身份納保,若無家屬可依附,則以第6類納保,無法繳費者,則由法務部編預算支付。 保障健康人權、確保保費健全 受刑人因無法納入健保,導致入監期間必須視個人經濟能力及病情嚴重程度,才能就醫,為健康權之不足,有受刑人曾因中風需要就醫,因無力負擔醫藥費而必須在獄中痛苦萬分,或小病等成大病,如今納入全民健保體系,由特約院所提供醫療服務,更能保障受刑人醫療權。然健全公平保費結構,使每位國民都能依法合理量能負擔保費,更是健保永續之重要工作,因此督保盟強烈呼籲政府,應加緊補漏,回歸二代健保家戶總所得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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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3 呼籲地方政府暫緩施打HPV疫苗
2011/11/03 呼籲地方政府暫緩施打HPV疫苗
台灣女人連線 政府預算應做合理分配 —呼籲地方政府暫緩施打HPV疫苗 HPV疫苗(或稱子宮頸癌疫苗)自1996年起陸續在台核准上市後,廠商便強力地對衛生署及中央民意代表遊說公費施打疫苗,不果,遂轉向地方政府及民意代表。在其遊說過程常提供片面、不完整的資訊,誤導政府官員或民意代表對於疫苗的認知及期待。由於疫苗昂貴,僅一個年齡層的公費施打,新北市就動用了全衛生局十分之一的預算!我們對於此種可能會排擠到其他重要公共衛生防治預算的現象感到極為憂心。  台灣女人連線自2006年HPV疫苗在台上市後便不斷追蹤疫苗之相關訊息,亦不斷重申反對公費全面接種之立場。我們至今仍反對公費施打HPV疫苗之理由如下: 1. HPV疫苗有效性到底有多久仍未知,且無法替代子宮頸抹片檢查 HPV疫苗自上市後,各界不斷樂觀看待其有效保護期及防癌效果,但事實上,目前兩家HPV疫苗的保護期就目前人體實驗結果來看,最長只有8.5年,也就是說,一位13歲的少女打了HPV疫苗,在她21.5歲之後可能就沒有保護力,之後是否要再加強注射亦未知。再者,某一疫苗的人體實驗顯示,在施打五年後,其預防18型病毒子宮頸癌的效力已經消失。 此外,施打HPV疫苗後,仍有30%-40%致癌的風險,因此,打了疫苗仍需做抹片。疫苗的經費支出並無法減少抹片的預算支出。在各縣市預算有限的情況之下,將龐大的資源放在無急迫性且仍在觀察中疫苗是否有其必要,需要審慎評估。 2. 施打疫苗並無急迫性 依據國民健康局99年統計,目前在台灣因子宮頸癌死亡的女性從2001年939人下降至2009年657人,反觀乳癌、子宮體癌及卵巢癌等其他女性癌症的死亡人數卻是逐年上升,尤其是乳癌從1149人上升到1588人,上升幅度高達38%,發生率上升幅度更高達50%。再者,子宮頸癌的發展極為緩慢,大約需要15-20年的時間,並不似流感等易爆發之傳染病,且預防子宮頸癌並非只有疫苗一途,亦可透過安全性行為、定期抹片篩檢早期發現癌前病變、加以治療。因此,在有限資源下,為了婦女健康考量,加強乳癌等其他婦癌防治更是負責任的政府的首要之務。 3. 台灣ACIP未建議公費施打HPV疫苗 根據台灣預防接種咨詢委員會(ACIP)之建議,目前在考量施打疫苗優先順序時,HPV疫苗仍被列為自費施打項目。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之下,各地政府如果認為公費施打HPV疫苗有其必要性,應提出足夠評估,向民眾解釋為何施打HPV疫苗應優於其他更急迫之醫療需求,以符合公平正義之原則。 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之下,一個政策的規劃勢必會連帶影響到其他政策的資源。子宮頸癌防治非常重要,但婦女健康需求相當多元,包括年年上升的乳癌或心臟血管疾病等也需要政府相當的關注,如果政府未做全面性的評估就將預算以不合比例的數目分配給單一需求,且無法說出其優先性及必要性,那就只是打著「照顧婦女健康」的大旗陷女人於不義。我們呼籲各縣市政府及重視婦女健康之民意代表,暫緩公費施打HPV疫苗,並全盤考量婦女健康需求,將有限的政府預算做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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