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與健康

回應「《蘋果》探底 醫美諮詢師「看診」形同密醫」一文
回應「《蘋果》探底 醫美諮詢師「看診」形同密醫」一...
蘋果日報於2013.10.20刊載一名女性至醫美診所進行溶脂,但診所只由諮詢師說明療程,醫師僅在手術當天簡單看診隨即手術,未料術後腹部及雙腿變得皮鬆肉垮、凹凸不平。該報記者於是喬裝客人到各醫美診所,發現各家都由諮詢師「看診」,並建議手術項目。   針對諮詢師違法看診執行醫療業務之情事,台灣女人連線於2013年5月25日曾召開記者會質疑,當時醫事處長表示,諮詢師提供療程建議已形同密醫行為,依法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醫事處並承諾針對諮詢師違法行為會嚴加裁罰。然經過近5個月的時間,諮詢師違法情況依然氾濫,透過蘋果日報的報導可知,其查訪的8家醫美診所,每家都由諮詢師解說、建議手術項目,其中更有4家表示於手術當天才會見到醫師。報導中的年輕女性便是在諮詢師建議下決定溶脂,在未獲完整資訊及醫師詳細診斷後即進行手術,導致術後發生不良反應,與原本期待落差太大而產生糾紛。   台灣女人連線表示,因社會普遍將醫美視為個人選擇,對醫美受害者較無同理心,網友對於新聞的評論更是極盡毒舌、傷人不淺,在此種不友善的社會環境下,要將自身經驗曝光需要極大的勇氣及強大的心理建設,才能面對如此被社會評價、檢視的二度傷害。而社會大眾卻能因為她的勇敢,開始關注與重視這個問題,同時也讓未來選擇使用醫美的民眾,獲得保障自己權益的知識。因此,台灣女人連線呼籲社會大眾應給予這些受害者更友善的對待,才能真正使問題浮出檯面,進而檢視並改善醫美醫療環境。   此外,針對醫美診所聘請諮詢師行銷以降低成本的現象,台灣女人連線黃淑英理事長接受蘋果採訪時亦表示,在商業利益掛帥下,醫美已被當成商品在販售,雖然醫美的醫療行為目前已受到醫療法的規範,但對於非醫療疏失、醫療傷害以外的眾多消費爭議卻難以適用,因此呼籲政府對於醫美是否應納入消保法精神進行規範,應儘速召開公聽會凝聚社會共識,以保障民眾醫美的就醫及消費權益。   相關新聞如下: 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1020/35377440/要S曲線女溶脂變鬆皮嬤 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1020/35377448/諮詢師像客服員沒證照不提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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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1/02 其實是醫院不想付加班費!
2014/01/02 其實是醫院不想付加班費!
  因為最後一批的護理人員回歸勞基法的正常工時,引起醫療院所的反彈,嗆取消夜間、假日門診。某報還報導有11萬護理人員受益,影響3千萬就醫人次。   其實,大多數護理人員,原來就已在87年納入勞基法。而急診、加護病房、手術房、產房等的護理人員則被納入勞基法的84條之一,不同於一般勞工,也就是不受正常工時「兩週工時84小時」的規定;延長工時,沒有加班費等。我當立委時,認為這是剝削勞工,圖利雇主的條款,就是在這樣的條款下,月薪24K的保全人員被要求一個月工作高達360個小時,還沒有加班費!成就了3家保全業者名列全台灣前10大營利事業。我召開公聽會討論勞基法修法,欲廢除84條之一。雖然最後84條之一沒有廢掉,但是多次的協商及壓力下,勞委會同意這些被納入84之一的護理人員分成兩階段落日,兩年內回歸一般勞工的待遇。所以,第二階段的落日,就是明天!影響面並不如某報所言。   在檢討勞基法84條之一的同時,因為護理人員的工作條件惡劣,我屢次在立法院質詢、和透過與勞工/護理師團體開記者會,要求政府改善及督查。99年健保基金編列8億給護理人員,沒想到這個專款並沒有用在護理人員身上,而被醫療機構用在買沙發、電腦上、護士服等。100年健保基金專款提高到10億,我繼續強烈要求衛生署要查核該專款的使用情形,以確保護理人員權益。101年專款提高到25億,102年為20億,明訂用在護理人力上。   醫療機構在有兩年的緩衝期、又有專款補助的狀況下,不作妥善的準備與因應,如今竟然還放話綁架、恫嚇人民、威脅政府,真是不可思議!其中一類最似是而非的說法:萬一手術房開刀開到一半時,碰到醫護人員要下班怎麼辦?醫護交接頻率高有一定風險;醫院安排人力恐失去彈性空間。其實,在新的規定下,開刀開到一半,護理人員不一定要交班,可以「加班」的方式繼續工作,和以前不一樣的是,以前以「責任制」包裝「加班」,不用付加班費,現在「加班」就是「加班」,要支付加班費!如果醫療機構為了賺錢,不想給付加班費而要求「下班交接」,造成醫療風險,是醫療院所的道德、倫理出了問題,而不是護理人員回歸勞基法的問題!如果護理人員堅持下班交接,醫院就要有一定完善的交接程序,避免風險的發生,留一個不願意加班的護理人員在手術房,決不是病人的福祉。醫療機構只要有心給醫護人員合理的工作條件,不用擔心沒有彈性的空間!   日前,一群爺們在慶賀「國際醫療中心」成立,大大吹捧「發展國際醫療產業,將促成經濟成長」時,醫療院所的老闆、各級醫院協會的理事長都歡聲附和、共襄盛舉,沒有人擔心大大開放國際醫療對國內醫療護理人力造成的衝擊,想繼續以「剝削護理人力」以創造國際醫療產業的發達,真是台灣的「經濟奇蹟」!! (本文刊登於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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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女性生產風險  立專法有望?!
保障女性生產風險 立專法有望?!
  衛福部現正辦理中的「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即將於今年底屆滿,本月10日,立法院亦已決議由台灣婦產科醫學會、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提送草案,下個月與2012年吳宜臻立委所提之《生產風險補償條例》一同進行審查。 昨天(27日),台灣女人連線與台灣婦產科醫學會於台大醫院兒童醫療大樓合作召開了「生產風險補償機制研討會」,邀請各界專家學者共同探討設立生產風險補償專法之可行性。 關於試辦計畫即將屆滿,未來該如何繼續保障婦女的生產安全,衛服部林奏延次長於開幕致詞中表示,除了將現行試辦計畫延長辦理,待《醫糾法》通過後與之接軌外;設立專法也是一個可能的做法。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表示,試辦計畫進行的這段期間,她觀察到不少問題,礙於基金來源,不但未能保障到所有婦女,在完全未落實執行通報與除錯機制的狀況下,政府形同灑錢為醫院買單解決醫療糾紛,無助查明真相,未能真正有效改善醫療環境與品質。因此呼籲政府設立專法,強調補償與通報、除錯機制若有法源依據,這些問題都能獲得改善。 立法委員吳宜臻也強調,立法的精神在保障婦女的生產權益,同時提升醫療品質、降低生產事故的發生。除了只要有符合要件的傷害發生就能申請,不以醫療疏失做為理賠要件的補償制度之外,草案中亦特別強調申請補償的調查資料一律不得挪做訴訟,希望能讓醫生安心說出事發經過、還原真相,以利醫界檢討改進生產流程與相關資料庫的建立。 婦產科醫師葉光芃亦對試辦計畫未落實除錯機制提出質疑,直言事故真相未獲得釐清、連問題都不知道在哪裡的情況下,根本不可能改善醫療品質。他也建議政府應考慮將除錯、究責與補償分開處理,更有利於促進醫療品質的提升。 未來若要設立專法,基金的來源與分配亦是一個重要的議題。醫事司司長李偉強指出經費來源勢必需由政府、醫療提供者與使用者三方共同分擔才合理。他進一步說明國際上由政府全額負擔生產風險補償基金的多是北歐福利國家,與台灣的稅收與福利制度明顯有差異,難以比照辦理。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醫生表示,以目前試辦計畫辦理情形來看,一年一億元的經費並非無法負擔的天價,但是分擔的比例該如何計算才是爭議所在。 本次研討會談論的除錯機制、不責難立法精神與基金來源在會後都引發與會來賓熱烈討論,這些議題也確是未來立法與辦理時的重點,期望這些來自各界的意見都能更有利於「生產風險補償機制」專法的制訂與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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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4[記者會]胸大就漂亮?!抗議青木瓜廣告為商業利益扭曲兒童價值!(新聞稿)
2014/06/24[記者會]胸大就漂亮?!抗議青木瓜廣告為商...
台灣女人連線 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 聯合新聞稿 胸大就漂亮?!我要跟姊姊一樣?! 抗議青木瓜廣告為商業利益扭曲兒童價值! 2014.06.24       近日某優格品牌推出「青木瓜」口味電視廣告,在廣告中,一位3-4歲的小女孩童言童語說要跟姊姊一樣漂亮,小女孩開心地模仿姊姊的動作,想成為心目中的完美女孩,但下一刻,鏡頭放在姊姊的胸部上,小女孩因為發現自己和姊姊看起來不一樣而不開心,直到姊姊告訴她,只要天天吃該品牌的青木瓜優格,就可以和姊姊一樣漂亮,小女孩才再度展開笑顏……       長久以來,女性身體被物化為商業行銷的工具,某品牌的青木瓜四物飲就以喝了可豐胸作為行銷主力,該廠商為了商業利益不但不斷傳遞胸大就是美、胸大才有自信、胸大才會吸引人…等偏頗價值觀,甚至還以發育中的少女做為主要行銷對象,其行銷手法已多有爭議,不料現在竟又有業者將行銷的手往下伸到兒童身上,在此我們必須提出強烈的抗議及譴責。   胸大才美的扭曲價值觀  影響兒少身心健康     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常務理事簡舒培表示,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0條規定,電視廣告內容不得有「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之情形,且電視廣告製播標準例示亦明確指出,上述之情形包含「影響兒童或少年生理、心理健康者」、「養成不良生活習慣或產生不良模仿作用者」及「廣告內容以是否擁有廣告商品作為判斷受尊重或受輕視之標準者」等。     而該廣告內容把女性漂亮的標準定義在「胸部」上,影射商品具有豐胸的附帶價值,並利用兒童對於喜愛事物會仿效的行為,進而誘使其使用該產品以達到廣告所宣稱的漂亮。在電視媒體的強力播放下,該廣告將使兒童在生長過程中,一味地仿效追求媒體塑造的美貌標準,或是因無法符合標準化的美而缺乏自信,此種胸大就是美並會受到崇拜的扭曲價值,已嚴重影響兒童身心健康,殘害兒童身心發展,違反上述電視廣告之規定。       台灣展翅協會秘書長李麗芬亦表示,國內聯合國兒童權利協議公約已通過且即將實行,內容對兒童的平等、歧視皆有原則規範,包括身材、人格尊嚴、身心,都不應該受到危害。   青木瓜豐胸無根據  廣告誇張不實已違法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認為,一直以來,坊間雖流傳青木瓜可以豐胸,但實際上目前並無足夠之科學研究證實吃青木瓜有豐胸的效果。《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明文禁止食品之標示、宣傳或廣告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該廣告雖未直接以豐胸作為宣傳詞句,但廣告內容之影射已足使消費者產生食用該產品有助胸部成長的聯想及誤解,違反法條所禁止之情形。       因此,對於該廣告內容有影響兒童身心發展、扭曲兒童價值觀以及廣告誇張不實等情況,我們要求:   一、      業者應即刻將廣告下架! 二、      國家通訊委員會及衛生福利部應依法究辦! 三、   政府應加強多元外觀價值之宣導,並積極查察並裁罰有害兒少身心健康之節目及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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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5/17 女人拒絕被當成性別失衡的代罪羔羊--國健局不要倒果為因 (新聞稿)
2011/05/17 女人拒絕被當成性別失衡的代罪羔羊--國健...
[記者會] 2011/5/17 女人拒絕被當成性別失衡的代罪羔羊--國健局不要倒果為因 (新聞稿) 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權會.立法委員黃淑英國會辦公室 近年台灣婦女在法律上的權益有長足的進步,現在台灣的首富是女性,甚至出現女性的總統候選人,在在都讓人感覺「歧視女性」似乎已經不復存在。然而,男女嬰失衡的生育率卻重重打了台灣社會一巴掌,因為不管女性表現的再如何傑出,台灣根深蒂固的社會文化就是認為「生男的比較好」。而我們的國健局局長似乎沒有看到問題的癥結,在面對男女嬰失衡的問題時,居然倒果為因,將矛頭指向限縮「優生保健法」,甚至不惜抬出刑法墮胎罪,恐嚇墮胎婦女可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性別篩檢進而墮胎現象的兇手,不是醫生、更不是孕婦,而是整個社會背後的父權思想。國健局局長居然表示「未來不排除在優生保健法加列懷女胎與身心健康無關條文」。試問如果整個環境,包括社會、家人對於「生不出男的」的婦女有諸多責難與壓力時,是否會影響女性的身心健康? 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表示,根據現行優生保健法,已婚婦女如果要做人工流產,必須經過配偶的同意。「配偶同意」表示當夫妻雙方意見不同時,配偶有最後的決定權。也就是如果女方不想生但配偶不同意時,女方就必須生下來。女性生育的決定權顯然仍是在男性手上,但國健局卻意欲以刑法處罰施行人工流產的婦女,試問為什麼有最後決定權的男性不用被處罰,被決定的女性卻要當罪人? 台北市女權會秘書長高珮瑾亦質疑,邱局長的論調是把家長和配偶的同意、夫妻雙方兩個家族對性別的偏好,都怪罪在孕婦一個人身上?這種長久以來扭曲的父權文化價值觀,是把一個孕婦抓進去監獄關6個月可以解決的嗎?此外,邱局長提出說未來優生保健法的修法,要明訂「性別不得做為墮胎理由」。如果真的要這樣負面表列處理,那麼女權會認為應該列進去的項目太多了,比方說不得因為子女生肖和父母相沖、不得因為子女星座和自己不合,有太多的理由不應該被允許去剝奪掉一條小生命,但法律不是萬能的,邱局長未來如果動輒把疑似進行性別篩檢的孕婦送檢調單位調查,會有多少的女人要面對錄口供這種對自主尊嚴最極端的壓迫方式,去陳述自己身體和生命的創傷經驗? 婦女團體反對性別篩檢後選擇拿掉女嬰的行為,只是問題的根本,是整個社會文化對於女性的歧視與壓迫,倒果為因限縮優生保健法不僅無法解決問題,只是造成對弱勢女性另一層的壓迫而已。因此,婦女團體反對修改優生保健法加列懷女胎與身心健康無關之條文,並提醒國健局應思考如何提升生育環境的友善程度,而非本末倒置、動輒恐嚇孕婦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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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團要求建構美容醫學安全友善環境
婦團要求建構美容醫學安全友善環境
      台灣女人連線於5月28日世界婦女健康行動日辦理「第十六屆528台灣婦女健康行動會議」,台北、台中、台南、高雄、花蓮及金門等地的婦女團體紛紛聚集在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針對今年主題「建構美容醫學安全友善環境」進行討論並提出9項宣言,當天與會團體的共識包括:美容醫學處置如果未確立對未成年人安全、有效,政府就應規範不得在未成年身上施行,針對醫美資訊不全的問題,則認為衛生署應於官網成立「美容醫學」專區,提供醫美技術、產品、儀器、院所以及不良事件通報系統分析等相關資訊,另外,鑒於醫美非以治療疾病為目的,而是購買醫療改善外觀,因此除了醫療行為,也牽涉到消費行為,因此政府應透過辦理公聽會等方式凝聚社會共識,確立醫美服務的提供與購買是否同時適用醫療法與消費者保護法,讓民眾也能獲得消保法的保障,此外,對於目前整體安全性不足的醫美產業政府應進行全面檢討,提出報告並制定強制性醫美安全管理政策,而非僅由民間提出鼓勵性的品質認證。     下午台灣女人連線黃淑英理事長與林淑芬委員帶領與會團體代表拜會衛生署,由林奏延副署長及相關局處代表接見,對於本屆宣言林副署長承諾美容醫學專區及辦理公聽會都會交付辦理,針對其他建議也會提至美容醫學諮詢委員會研議,並允諾該諮詢委員會將邀請對此議題關心的婦女團體代表擔任委員,達到女性委員超過1/3的比例原則。會中與會團體並針對各地觀察到的醫美現象向副署長提出報告分享,期望衛生署能積極提出對醫美亂象的安全管理政策,以提供女性安全友善的醫美環境。   完整行動宣言請見:http://www.twh.org.tw/event_word.asp?moveid=00233&movecatid=00002&movecatnm=528世界婦女健康行動日&movecat2id=&nouse=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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