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與健康

2012/05/04健保局:還我資訊自決權--寄存證信函給健保局(新聞稿)
2012/05/04健保局:還我資訊自決權--寄存證信函給健保...
健保局:還我資訊自決權 --寄存證信函給健保局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民間健保監督聯盟、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台灣女人連線、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受試者保護協會、原住民政策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於今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他們要集體寄存證信函給健保局,要求健保局不得將他們的健保資料作目的外使用。 健保局從1998年起即開始每年釋出身分欄加密的國人健保資料給國家衛生院「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國家衛生院再提供給學術單位、非學術單位作申請使用,多年來已經發表了一千多篇各類論文,從這些申請研究的題目顯示,健保局釋出的資料並未排除某些較容易被汙名化或受到歧視的疾病。 2011年開始,掛在私立中國醫藥大學網站之下的健保加值資料庫,亦是由健保局釋出,其提供甚至還可以結合戶籍檔、原住民身分檔、身心障礙檔、低所得戶資料檔、家庭收支調查、重大傷病檔等資料庫作串聯。未來行政院主導的醫療雲計畫,還要結合健保資料及台大、成大之病患資料作加值應用。 民間社團不斷質疑國家釋出健保及醫療資料的法令授權依據為何,為何研究者可以在未取得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就可以取得全國民眾的健保資料作研究。這些資料又為什麼可以跟其他政府的資料庫作串聯?在這過程中,健保局既不需要取得全國民眾的同意,也未經過立法授權,更沒有一套管理辦法來管制這些資料的流通與加值應用。資料僅作加密處理,而非完全去連結,也並不能保證這些被釋出的資料就無法被破解。 根據原住民基本法要進行原住民研究,必須取得部落同意,但透過這樣的資料庫釋出,研究者根本不需要取得部落同意就可以作特定族群的研究。健保局又要如何確保這些研究都不會對於這些特定族群造成任何可能是標籤化特定族群的研究結果或其他任何傷害。 因此,關注醫療資訊自主權的民間團體及個人,透過這場記者會,正式寄出存證信函給健保局,要求健保局不得將他們本人的健保資料釋出作原業務目的範圍之外的使用,也歡迎民眾下載存證信函範本,響應寄信行動。與會的民間社團也將參與下午立法院舉辦的<健保與醫療資料加值應用公聽會>,表達意見。 寄存證信函給健保局行動網址http://www.tahr.org.tw/node/1026 參與團體: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民間健保監督聯盟、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台灣女人連線、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受試者保護協會、原住民政策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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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0誰允許國家販賣全民健保資料?民間社團聯合記者會(會後新聞稿)
2012/02/20誰允許國家販賣全民健保資料?民間社團聯合...
     誰允許國家販賣全民健保資料? 民間社團聯合記者會 主辦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受試者保護協會、台灣女人連線   新上任的行政院長陳沖2/17表示新修法通過的<個人資料保護法>要暫緩實施,因為新法對於敏感性個資保護太過嚴苛,要重新修法。然而,新修法通過的個資法,由於個資法施行細遲遲未訂出,早已使個資保護處於某種真空狀態,而未來<個資法>的修法走向,是否打算越修越回去,把個資保護踢到一旁,幫各界業者及國家正在大推的醫療雲、健康加值計畫作出解套呢? 不久前,行政院科技會報召開「公開資料加值(Open Data)推動策略會議」,並對媒體表示已委託台大、成大研擬營運模式,將和美商、日商等國際科技大廠共同建立「醫療雲端運算系統」,企圖打造全球最大醫療雲,藉此創造出數兆商機。 開放資料(open data)的核心精神是透明(transparency),強調的不僅僅是公共資料的公開(publish)而已。但健保資料及醫療資料算不算是公共資料,仍有待商榷。所謂的透明是指政務效能和政策資源,能透過公共資料的釋出,促成民間和政府各單位的自我檢核、重製、回收、以及運用資料的社會發展過程。但台灣政府眼中的open data,卻只著重於商業化跟販賣,而不注重問責(accountability)。 事實上,健保局從1998年起即委託國衛院建置「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將身分欄加密的國人健保資料交給國衛院製作成資料庫及加值資料,販賣給學術界及非學術界,售價從每讀取1G收費200元至每張光碟片收費2500元不等。 2011年才開始上線,並掛在私立中國醫藥大學網站之下的健康資料加值應用中心,其所販賣的資料又比原本國衛院的「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更多,除了來自健保局的資料外,更包括國民健康局及原民會等單位所提供的各種資料,根據衛生署的簡報,這些資料甚至還可以跟其他資料庫(如戶籍資料、原住民檔、身心障礙檔、家庭收支調查檔等)做整合。衛生署也表示計劃將以4年的時間,完成健康資料加值服務雲端化之工作。未來行政院主導的醫療雲計畫,更要結合健保資料及台大、成大之病患資料作販售,其會影響到的個人權益及隱私問題,將更為巨大。 任何的資料上傳到雲端,或是透過資料庫販賣或分享給其他廠商、研究單位,即使是身分欄加密,我們都無法確保這樣的技術,就可以完全保障國人的資料不會遭到駭客入侵或是外洩。倘若當資料真的發生被解密或外洩的情況時,全國人民又要如何向國家求償? 依據人體研究法、醫療法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規規定,政府或醫療機構因公務或業務取得之個人資料,均受到嚴格應用與管理上之管控,違反相關法規更會涉及刑責。依人體研究法之規定,現行「全民健康保險資料庫」內資料之內容完全符合該法所規範人體研究之範疇,而現行全民健康保險資料庫之資料販售供研究之過程,卻均未能依法取得研究對象(即被保險人)之同意。 倘全民健康保險資料庫之擷取與應用未能取得法律之授權,與被保險人之同意,各類族群之被保險人之健康資料,均可能成為權益損害之源。抑或有心人士,例如民間保險公司,取得被保險人特定族群、年齡或性別、疾病等就醫資料之分析,作為商業運用,藉以提高特定民眾保單之保費或將特定民眾列為拒保之對象,更直接形成被保險人權益之損害,不可謂不大! 全體被保險人之健康與就醫資料之應用,應經各界討論,並凝聚共識,非少數人之事,而相關健保資料庫之資料釋出與應用,更應有其法律明確授權。為保護廣大被保險人之權益,更應有積極禁止授權使用範圍之規定。 民間社團並非反對研究,或完全反對資料釋出,但是,到底哪些資料可以釋出,哪些資料不可以釋出,都應該有明確的法令授權及責任歸屬,而非以行政命令便宜行事。因此,在未取得各界共識與健保法之法律授權前,健保局應暫停所有健保加值計畫之資料販售,並應公開向國人說明此類資料庫雲端化之後,到底要如何確保國人醫療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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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1趴代健保系列(一)--「4.91%無力護航 補充保費趴代無章」記者會(新聞稿)
2012/03/21趴代健保系列(一)--「4.91%無力護航 補充保...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新聞稿   趴代健保系列記者會(一) 4.91%無力護航  補充保費趴代無章 日前行政院衛生署宣布新制健保預定於七月上路,引發朝野議論紛紛,當時因為政治因素而倉促通過的健保法修正案,完全背離二代健保精神,簡直就是『趴代健保』。民間監督健保聯盟今(3月21日)日邀集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公平稅改聯盟召集人王榮璋、工作貧窮工作室主任洪敬舒召開記者會,揭露4.91%不可能費率的醜陋真相,而充滿不公平、不正義又欠缺效率的補充保費不但無法填補健保缺口,補充保費的負擔竟有貴賤之別,使近貧者保費負擔不降反升!   4.91%是健保不能碰的毒蘋果 當媒體戳破4.91%是跳票費率時,執政團隊為此一跳票費率頻頻護航之際,日前火熱出爐的衛生署全民健保費率精算報告立刻賞了執政團隊一耳光,再一次證明4.91%是健保不能碰的毒蘋果,是一個無力護航的破產費率!依據衛生署精算報告指出,若以現制計算,自101年起健保費率應為5.59%才得以平衡,而若要符合馬總統所提五年不漲保費承諾的平衡費率更高達5.63%,若將新制補充保險費納入收入(執政團隊充滿樂觀的一年可收取200億的最高上限),每年預估能夠降低民眾的一般保險費費率約0.16%左右,亦即新制健保開辦時的費率至少應為5.01%,而五年的平衡費率更是高達5.47%,不幸的是,這個費率還是必須在能夠『順利且最樂觀可收取最多補充保費』的前提下,才會發生。 執政團隊不斷告訴民眾會有八成三的民眾降低保費,但由於健保將保費依不同階級設定費基的錯誤政策,使得軍公教保費費基十七年來皆未能以百分之百薪資納保,現行軍公教人員費基乃為全薪之93.52%,因此新制健保實施後,為導正錯誤,軍公教改為全薪納保,將使得上百萬軍公教費基上升6.95%,何降之有? 因此,4.91%的跳票費率,只是短暫討好民眾,之後人民依然要在健保破產或年年調漲費率當中被挾持,它更背負著使健保即將拉大虧損、醫界面臨給付緊縮,而民眾卻必須承受自費增加的惡果,是什麼樣的政府團隊能夠說出4.91%是開辦費率,且五年不調漲的可怕謊言?!   補充保費是以政治便利,犧牲人民權益 雜亂無章又漏洞百出的補充保費制度是趴代健保的原形,不但無法實現健保改革的『公平、效率與品質』,更無法實現健保永續的願景,是典型的年前騙選票、年後騙鈔票的趴代政策。新制健保不但無法解決一代健保投保分類的不公平,更進一步使保費繳納出現天壤之別。 補充保費之費基項目非但沒有在母法中定義,於收取與扣繳辦法中,更創造出與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所沒有的『具獎勵性質』之獎金外,亦未列出『薪資所得』之各項內涵,從最近衛生署與健保局越描越黑的津貼與補助是否納入扣繳,就可以知道健保局將面臨無法界定所得的困境,各類薪資所得均以『50』開立扣繳憑單,因此也就無法區分何謂津貼、具獎勵性質之獎金、紅利、補助、超出範圍之加班費等等,因此擔心放過一個,只能錯殺一百! 補充保費的荒腔走板還反應在同樣是兼職薪資所得或是執行業務收入,形成有人要繳,而有人不需要繳納的荒誕現象;更有同一個被保險人,都是賺新台幣,保費義務卻不同的無理現象,形成兼職收入與正常收入的保費費率差距33%(2%與5.17%X30%=1.55%);而單筆計算上限一千萬元的補充保費,更因未採年度累計,使得保費義務與費率可以相差五倍,甚至可能出現必須繳納上百萬保費的離奇案例(請見附件案例說明)。各種不同類別之投保對象,因不同的投保身分與所得來源,竟出現不同的保費繳納義務與費率,也使一部分民眾的補充保費實質費率並非2%,這些不公平的現象,都僅是修法當時的政治便利,使我們有了全球僅見的補充保費趴代制度,最可笑的是,行政效率下降、稽徵成本增加、民怨沸騰的補充保費,犧牲了全民權益,但其所收取的的金額,竟然連菸捐的收入都比不上!   失業勞工將雪上加霜,無以為濟 目前失業勞工以第六類每月平均投保金額24000元左右加保,在補充保費實施之後,竟使得這些失業勞工雪上加霜,保費不減反增!很多失業勞工家庭,一個人一天都吃不到四十元的便當,然而當失業勞工努力打著零工賺取不穩定又微薄的收入以維持基本生計時,連職業工會會費都無法負擔的失業者,卻每筆2000元以上的零工收入,必須都負擔2%的補充保費,叫這些失業勞工情何以堪?     我們呼籲執政黨應立即懸崖勒馬,廢除補充保費制度的趴代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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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12年了 不要再讓母親希望落空--請盡速通過生產風險補償條例(2015/05/05)
等待12年了 不要再讓母親希望落空--請盡速通過生產風...
台灣女人連線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   等待12年了不要再讓母親希望落空 ----請盡速通過生產風險補償條例   新聞稿     近日「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醫糾法)草案遭到醫界大動作的反對,此法未來立法路途坎坷,而婦女團體長期所推動並希望獨立立法的生產風險補償機制,因為被併入此法也變得遙遙無期。   事實上,生產事故補償機制應獨立於一般醫療事故的處理,因為:生產和生病不同。女人生產不但是個人的事,更是社會、國家的事,它和國家的人力、國民的健康與國家未來的發展息息相關。然而女性於生產過程中不是沒有風險的,當女人背負這樣的使命而冒風險及付出時,國家應該要承擔這個風險;再加上因生產面臨的是兩個生命,因此比起其它科別,產科更容易造成醫療糾紛。產科醫生因此不願意接生或採取防禦性醫療,造成生產時有過度醫療化及浪費健保資源的現象。因此婦女團體自2003年起即要求政府編列預算設置「生產風險補償基金」,當發生生產事故時,即予婦女補償,以舒緩傷痛,降低與醫師的對立,避免婦女及其家人承受糾紛或訴訟之二度傷害。   在婦女團體多年的推動下,2012年衛福部推出「鼓勵醫療機構辦理生育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簡稱「補償試辦計畫」)。截至2014年10月底,試辦計畫成果如下:   1、核予補償案件數共計174件次,佔申請數的83%,沒有審核通過的事故皆與生產無關。 2、補償總金額為1億7000萬元,平均每年補償金額約為6千萬元,遠低於預期每年3-4億的預算規模。 3、產科醫療鑑定案件數下降70%,沒有檢察官提起公訴,而已補償案件僅有兩件再提出告訴。 4、婦產科醫師招募亦從101年招收比例72%上升到103年94%   然目前試辦計畫仍有下列的不足: 1.  計畫無法涵蓋所有婦女 受制於經費來源,申請與受償的主體是參與試辦計畫的醫療院所,而非婦女,導致某些狀況下發生的生產事故,婦女無法得到補償,尤其是偏鄉婦女,例如:在醫療院所以外的場所生產、就診的醫療機構未加入試辦計畫,或是醫療院所無意願與產婦/家屬調解等。此有違國家對於全體婦女生產風險保障的初衷。 2.  審議會不作有無過失的認定與鑑定,無法達到改善醫療品質之目的 由於擔心審議會之審查報告被當作法院裁判之基礎,審議會僅作是否「與生產有關」的給付認定,不作生產事故有無過失的認定或鑑定,因此無法由事故經驗來除錯,以達成「有效改善、促使醫療品質提升」之計畫目的。 3.  無法源基礎,試辦計畫財源不穩定 目前試辦計畫乃由「醫療發展基金」支應,然在政府財政困難下,多項原應公務預算之計畫改由基金支出,如:醫事人員教學訓練費用,排擠其他既定計畫的預算,也導致醫療發展基金將首次出現赤字的窘境。未來 無法源依據之「補償機制試辦計畫」,恐將面臨隨時停擺之不確定性。 綜上可見「補償機制」確有達到及時補償、降低醫病對立,減少訴訟,避免民眾免於訴訟之苦的目的,且對於解決婦產科醫師招募不足之情況亦有幫助。然因為沒有「法律的授權」,補償財源不穩定,且對於審議的內容無保密的保障,無法發揮「要真相,不責難」的精神及「惠及所有母親」的初衷。因此,應予與法源基礎,真正落實保障婦女的健康權益。   近幾年來,「少子女化」已成為國安問題,而產科醫師凋零、生產過度醫療化等問題亟待解決。目前生產風險補償機制已試辦三年,各界對於運作方式已有共識,因此,在「醫糾法」草案還缺乏社會共識時,我們呼籲這個等了12年的生產風險補償機制應分開單獨立法,並作為未來其他醫療事故補償機制立法之先驅政策!     附件一   依事故案發生日期 年度 件次 101 116 102 77 103 52 合計 245   附件二 核予救濟案之類別分析 (至103年底10月底)     死亡 極重度障礙 重度障礙 中度障礙 未鑑定 累計 產婦 49 7 3 1 0 60 胎兒 25 0 0 0 0 25 新生兒 58 7 9 13 2 89 總計 132 14 12 14 1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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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8「醫師已過勞 民眾要自保」-回應謝炎堯醫師
2012/04/28「醫師已過勞 民眾要自保」-回應謝炎堯醫師
醫師已過勞 民眾要自保   拜讀謝炎堯醫師大作「為何從醫?為誰從醫?」之後令人感到不勝唏噓,血汗過勞的基層醫師與管理階層醫師認知差異原來如此之大,醫界內部分裂程度莫此為甚,醫師納入勞基法顯然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國內醫師工時問題一直為人詬病,台大楊銘欽老師2007年針對住院醫師之研究發現醫師平均工時高達122小時;2011年台灣醫學生聯合會與今周刊之問卷亦發現每周工時80小時以上的醫師不在少數,許多連續工時更是在33小時以上。謝醫師認為文明世界沒有任何國家把醫護人員視同勞工管理的同時,不知是否想過文明世界裡有哪個國家把醫師視同勞工在剝削?   許多民眾對於醫師仍停留在專業權威及高薪的印象,「醫師」對於許多人而言還是「高高在上」,因此近年來醫師過勞問題無法得到大眾的響應,甚至不少人還會嘲諷表示嫌累可以不要當。殊不知國內各科醫師處境及勞動條件差異極大,醫師們內部的階級差異更大。但無論醫界內部利益衝突的問題如何,民眾如果知道要幫自己看診治療甚至開刀的醫生已經超過24小時沒睡覺,真的能夠安心嗎? 如果你知道飛機火車或長途客運的駕駛已經超過24小時沒睡,你還敢搭他的車嗎?   工作16小時已是人體的極限,而連續工作18小時以上的住院醫師,發生嚴重誤診的機率將是一般住院醫師的5倍,24小時不眠不休工作的住院醫師之反應能力其實就像喝醉酒一樣。這段研究結果在這兩年爭取醫師納入勞基法的論述中不斷重複出現。醫師也是人,民眾要知道,醫師自己也要知道。醫師納入勞基法是對醫師的保障,更是對民眾就醫安全的保障。雖然有時我們會從報章媒體上得知一些醫師的不肖行為,但我們要相信絕大部分的醫師都是相當敬業盡責,即便納入勞基法,也不會因此違背自己的專業、責任及榮譽出現拒絕照顧病人或是下班時間一到就打卡走人的事情。謝醫師自己也要有信心。   本文刊載於自由時報自由廣場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28/today-o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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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12/15 政府無能,女人買單!指定接生費 女人肚皮流血 荷包失血 婦團吐血(新聞稿)
2012/12/15 政府無能,女人買單!指定接生費 女人肚...
  政府無能,女人買單! 指定接生費 女人肚皮流血 荷包失血 婦團吐血 新聞稿   2012.12.15   日前衛生署邀集婦產科醫學會、醫改會及消基會開會研議欲規定:產婦要支付「指定接生費」,如果要求其主治醫師在非值班時間回醫院接生。婦女團體認為,健保生產給付已包含主治醫師在自然產時待產的加班費用。衛生署不積極監督醫院合理付給醫師,卻反過來向婦女加收費用,顯見這個政府的無能!婦女團體無法認同,更無法接受。 生產給付已涵蓋醫師非值班時費用   一直以來,健保給付自然產與剖腹產是不同的,自然產約18,000點,剖腹產3萬2千點。2005年在婦女團體的要求下,一方面考慮自然產時醫師於非值班時間待產、接生的付出,一方面鼓勵自然產,將自然產給付點數調高至與剖腹產給付值相同。所以,調高的費用一萬多點實際上就是產科醫師「非值班時間」(加班費)的給付。婦女根本不需要再另外付費。 調高給付未真正落實到醫師身上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表示,婦產科醫師說,除了接生費,他們幾乎沒有領到加班費!也就是說,1萬3千多點給醫師的「勞務給付」,都進了醫院的口袋,變成醫院的「利潤」!前年婦產科、兒科等調高門診費17%,醫生也說,沒有反應到他們的收入上。由此可見,醫生沒有得到應有的合理給付,主要原因是「醫師被醫院剝削」所致。健保局對於醫院與醫師之間「健保給付拆帳」的問題提不出解決的辦法,卻擺爛要婦女「自費」。這種將政府管理無能以及醫師遭醫院剝削的代價,轉嫁到已繳交健保費用的婦女身上,生產的女人等於是被剝了兩次皮!我們無法接受!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醫師反應給付不夠,衛生署就應該要求計算醫師從孕婦做產檢開始後所有的醫療服務費用,檢討目前生產給付點數是否反映醫師負荷量,對給付進行調整,不應另向婦女收取費用。衛生署長期在推動責任醫師制的概念,若未來還收取指定接生費,衛生署就是在自打嘴巴!醫院已從產婦自費項目賺取大筆利益,若另再收取指定接生費,將使產婦被階級化! 貿然實施弱勢婦女將受害最大   生產時,涉及到兩個生命的安危,因此一個經長期培養成的信任的醫病關係,對產婦是重要的。婦女生產都希望由替自己產檢、了解自己狀況且信賴的主治醫師接生。如果指定接生費貿然實施,弱勢婦女若不是在自己的醫師值班時間臨盆,因付不出額外費用,只能接受由醫院指派之值班醫師接生,便會被迫喪失這項權益!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林實芳表示,現今生產醫療化的問題已奪走女性許多的生育自主權,不應再收取指定接生費,剝奪弱勢女性由信任的醫師接生的權利。此外,婦女的自費也未必最後真正回饋到醫師,所以,不論由婦女付指定接生費或由醫院指派值班醫師接生,醫院都是最大的獲利者。   台北市女權會理事長劉嘉怡表示,婦女都希望由為自己產檢的醫師接生,且生產本來就無法事先預知時間,若因婦女在主治醫師非值班時間生產,要向婦女另外收取一筆費用,嚴重違反公平合理原則!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顧問沈采穎表示,生產是對女人非常重要的事,指定接生費的討論,衛生署卻不找女人,全然忽視婦女與胎兒的權益。 產科給付過低,產科凋零的關鍵   近年來,婦產科招不到住院醫生,婦產科醫生平均年齡高出醫生平均年齡5-7歲。2009年立委黃淑英指出產科給付不合理:剖腹產給付比割盲腸少、產科超音波給付比新生兒四肢或腹部超音波少、產檢的給付偏低等,要求衛生署檢討給付標準。至今,我們仍未看到政府承諾,在2012年底完成給付改革的蛛絲馬跡。   台灣女人連線、婦女新知基金會、台北市女權會、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等婦女團體及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堅決反對指定接生醫師費,我們要求政府: 1、落實RBRVS的精神,提高健康保險的生產給付以及國健局的產檢的給付。 2、明訂生產給付中接生費、加班費的給付點數,杜絕醫院對於醫生的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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