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與健康

堅持健保永續,落實健保資源合理公平分配
堅持健保永續,落實健保資源合理公平分配
  堅持健保永續,落實健保資源合理公平分配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的努力!! 孫友聯(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召集人)   全民健康保險自1995年開始實施以來,不僅是台灣一項指標性的社會政策,更已成促進台灣團結及維護人民健康權的重要社會資產。有鑑於此,由台灣勞工陣線、康復之友聯盟、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智障者家長總會、殘障聯盟、老人福利聯盟及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等長期關注健康發展的民間團體,於2004年11月16日共同發起成立「民間監督保聯盟」(簡稱督保盟),以「不要千億健保基金、不要黑箱醫院要脅、支持總額精神」為訴求,假智障者家長總會正式成立。目前盟員團體尚包括乳癌病友協會、台灣青少年福利聯盟、兒童福利聯盟及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總會等,已成為被保險人監督健保資源合理公平分配的草根專業組織。   由於「督保盟」的盟員包括來自勞工、婦女、社會福利及病友團體的代表,因此關懷的層面相當的廣泛與完整,自成立以來,督保盟就致力於推動各項健保的改革,並積極的針對健保法修法、總額預算、部份負擔,以及各項與健保資源分配有關的各項議題提出主張,對尋求與官署及醫界的對話與共識,希望共同推動有利於全民健保永續發展的制度改革。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的主要工作:         一、定期召開例行會議,討論全民健保政策發展及各項影響民眾權益之改革方案;         二、推派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擔任「全民健保監理委員會」委員,監督健保政策之執行;         三、針對健康政策議題或改革召開記者會,並提出聯盟具體主張;         四、針對有利於健保醫療資源分配之各項改革舉辦公聽會或座談會,蒐集各界的意見與主張;         五、積極與官署溝通有關各項健康政策之改革;         六、積極尋求與醫界等的對話,共同為健保之永續發展而努力。   然而,為了讓來自民間弱勢者的聲音得以發聲,「督保盟」定期的針對各項健康議題進行內部討論,並在適當的時間,提出具體的主張。例如,我們針對落實「總額預算精神」、「部份負擔調漲」、「落實轉診制度」,以及各項健康支付制度的改革,都扮演著主動且積極的角色。尤其,面對醫界對官署強勢的施壓,「督保盟」從不放棄任何與醫界對話的機會,希望能夠在健保資源合理分配的永續發展的基礎上尋求共識。而在部份負擔和落實有效轉診制度的議題上,督保盟反對調高部份負擔的態度極為明確,並認為這種增加民眾負擔的手段,不僅是懲罰病患,更會實質上造成民眾的就醫障礙,違背健保的精神;同時,有鑑於官署常以調高部份負擔作為落實轉診制度的手段,督保盟更主動要求官署提出具體政策方針,並訂定時間表,建立有效的轉診制度以利醫療資源之合理分配。   此外,在「二代健保」改革的議題上,督保盟於衛生署正式提出修法草案之後,於第一時間內召集會會議逐條研議,並提出督保盟之相對建議。其中,建立全民健保作為維護民眾普及性(Universal)、完整性(Comprehensive)、可付性(Affordable)、責付性(Accountability)以及可進性(Accessibility)的醫療服務。在這個核心價值之下,督保盟堅持二代健保的改革必須以社會公平性原則為無限上綱,其中包括落實總額預算、公平合理之保費負擔、資訊公開透明、醫療品質確保,以及健保資源之公平合理分配。督保盟不僅以負責任的態度提出理性、專業主張,更積極投入遊說工作,希望在一代健保十年的寶貴經驗基礎之上,進行全民健保之改革與使命。   未來,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將會持續努力不懈的監督各項健保的改革。我們將會把工作重點擺放在二代健保改革的持續監督、建立有效轉診制度,以及醫療品質確保的具體工作,希望透過不斷的社會對話,落實有限健保資源的合理分配。尤其,在建構有效轉診制度的議題上,督保盟將要求政府提出具體的時程表,並與民間團體充份的溝通、對話,以及全國醫療資源合理分配的前提下,全面落實轉診制度,以導正醫療資源不當扭曲的現象。另外,為民眾就醫品質得以確保,督保盟將會持續推動資訊透明及各項品質確保的方案,讓廣大的民眾能能得到最適切的照護。   督保盟的堅持與努力,需要更多人的投入與支持,讓我們共同為台灣全民健康保險的永續發展而努力!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重要活動大事紀 2004/11/09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督保盟)以「不要千億健保基金、不要黑箱醫院要脅、支持總額精神」假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成立。 2005/04/21 針對醫界以廢總、救健保的大遊行,本聯盟召開「堅持總額、理性對話,拒絕醫界勒索」記者會,回應醫界之訴求,希望醫界能夠理性對話。 2005/07/15 有鑑於衛生署一再以提高部份負擔作為落實轉診制度的手段,本聯盟與立法委員王榮璋、盧天麟及黃淑英辦公室共同舉辦「給民眾有效的轉診制度公聽會」,要求衛生署提出具體落實轉診制度的政策時程。 2005/09/09 本聯盟代表與衛生署代表針對二代健保修法之官署版本進行協商式討論,並逐條提出本聯盟之看法,其中包括確立健保核心價值、保費負擔之連動性、刪除部份負擔之條文及刪除新藥自付差額等等。 2005/09/28 出席立法委員王榮璋國會辦公室舉辦之「健保局執法避重就輕─544家盜刷、移送法辦僅20家」記者會,公布違法醫療院所處分情況,並探究健保局執法標準如何漠視相關法規!究竟盜刷金額達多少才符合移送法辦?期待各界共同監督健保局落實全民健保財務與品質改革之決心。 2005/12/27 假台北大學資訊大樓國際會議聽舉辦「醫療品質民間論壇暨督保盟年度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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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真實經驗的性教育、正視台灣女性真實的經驗及需求
回歸真實經驗的性教育、正視台灣女性真實的經驗及需求
 台灣女人連線聲明稿 對〈婚前守貞教育 擬入法〉之新聞回應— 回歸真實經驗的性教育、正視台灣女性真實的經驗及需求  2005/11/29         昨日報載立委楊麗環、林岱樺主張推動修正「優生保健法」第七條,要求國高中學校每學年至少提供四小時守貞到結婚的性教育課程,並邀請所謂的「美國專家」來台參與「貞潔教育與生命尊嚴研討會」為這項法案背書。這些專家對於禁慾之後所建築的夢幻美好暢所欲言,並處處強調墮胎後遺症,但他們所不敢說的事實是,這項僅教導禁慾不教避孕的性教育政策早在美國本土飽受批評,而「墮胎會引起自殺潮」這樣的老話,也被最新的研究推翻。 根據英國愛滋雜誌Positive Nation 2004年2月的報導,在布希政府推廣下簽署「禁慾誓言」的年輕人,在一年內有60%已經毀約,其餘仍維持誓言的年輕人當中,一半承認有口交,但這些年輕人不認為口交是毀約行為。除了實際效果不彰之外,布希政府的禁慾課程內容宗教成分過重,甚至教導「自慰、觸摸生殖器就會懷孕」的錯誤訊息,更顯其荒謬之處。         此外,許多人以為女性在人工流產之後容易有罹患憂鬱症甚至引起自殺,但在今年十月的一項研究報告顯示這個說法並不正確。這項刊登在線上英國醫藥期刊(British Medical Journal)的研究是由美國學者Nancy Russo 及Sarah Schmiege所作,主要調查在1970-1992年間1,247位14-24歲第一次懷孕、且是意外懷孕的女性與之後憂鬱症的關連。當時的1,247位女性中有768位決定生下來、479位決定作人工流產。在之後幾年陸續與這些女性面談後發現,生下小孩的那一組女性,罹患憂鬱症的比例比當時有做人工流產的女性高。         相較於美國「不是禁慾便是濫交」這種對性如此單一的想像,瑞典的性教育則顯得複雜且務實的多。瑞典的性教育由該國性教育協會推動,他們的性教育課程肯定性所帶來的親密與愉悅,認為性或性取向不只是做愛或性行為、也不是生殖問題,性是「愉悅」與「身份認同」。要充分感受性的愉悅經驗必須有高自尊、對自己的身體、愉悅的感覺有足夠的瞭解;而性同時也是在尋找自己身份與認同時重要的探索。與其他先進國家相較,成功的性教育使得瑞典的青少女懷孕率、人工流產率與未婚生子人數都達到最低,但瑞典人並不以此成就自滿,他們還在持續努力促使該國成為更具性別平等的社會。         經由婦女團體的長期努力,使得台灣相較於其他亞洲國家,是一個對於女性最為友善的社會,當婦女團體還在努力建構一個更為友善的生育與性別環境時,政府卻在性教育與生育政策上打算複製美國的失敗經驗,甚至由於少數立委與宗教團體的運作,讓協助擬定國家政策的優生保健諮詢委員會成員必須被迫聆聽兩個美國所謂守貞教育專家傳教,卻聽不到遠在瑞典的真實多元的成功經驗。台灣是一個宗教自由的國家,我們不像美國有基督教的背景與包袱,一個國家政策的擬定,不應只遂行少數宗教人士所高歌的夢想,而忽略了台灣女性真實的經驗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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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婚前守貞教育 擬入法〉之新聞回應
對〈婚前守貞教育 擬入法〉之新聞回應
對〈婚前守貞教育 擬入法〉之新聞回應— 回歸真實經驗的性教育、正視台灣女性真實的經驗及需求     昨日報載立委楊麗環、林岱樺主張推動修正「優生保健法」第七條,要求國高中學校每學年至少提供四小時守貞到結婚的性教育課程,並邀請所謂的「美國專家」來台參與「貞潔教育與生命尊嚴研討會」為這項法案背書。這些專家對於禁慾之後所建築的夢幻美好暢所欲言,並處處強調墮胎後遺症,但他們所不敢說的事實是,這項僅教導禁慾不教避孕的性教育政策早在美國本土飽受批評,而「墮胎會引起自殺潮」這樣的老話,也被最新的研究推翻。 根據英國愛滋雜誌Positive Nation 2004年2月的報導,在布希政府推廣下簽署「禁慾誓言」的年輕人,在一年內有60%已經毀約,其餘仍維持誓言的年輕人當中,一半承認有口交,但這些年輕人不認為口交是毀約行為。除了實際效果不彰之外,布希政府的禁慾課程內容宗教成分過重,甚至教導「自慰、觸摸生殖器就會懷孕」的錯誤訊息,更顯其荒謬之處。   此外,許多人以為女性在人工流產之後容易有罹患憂鬱症甚至引起自殺,但在今年十月的一項研究報告顯示這個說法並不正確。這項刊登在線上英國醫藥期刊(British Medical Journal)的研究是由美國學者Nancy Russo 及Sarah Schmiege所作,主要調查在1970-1992年間1,247位14-24歲第一次懷孕、且是意外懷孕的女性與之後憂鬱症的關連。當時的1,247位女性中有768位決定生下來、479位決定作人工流產。在之後幾年陸續與這些女性面談後發現,生下小孩的那一組女性,罹患憂鬱症的比例比當時有做人工流產的女性高。   相較於美國「不是禁慾便是濫交」這種對性如此單一的想像,瑞典的性教育則顯得複雜且務實的多。瑞典的性教育由該國性教育協會推動,他們的性教育課程肯定性所帶來的親密與愉悅,認為性或性取向不只是做愛或性行為、也不是生殖問題,性是「愉悅」與「身份認同」。要充分感受性的愉悅經驗必須有高自尊、對自己的身體、愉悅的感覺有足夠的瞭解;而性同時也是在尋找自己身份與認同時重要的探索。與其他先進國家相較,成功的性教育使得瑞典的青少女懷孕率、人工流產率與未婚生子人數都達到最低,但瑞典人並不以此成就自滿,他們還在持續努力促使該國成為更具性別平等的社會。   經由婦女團體的長期努力,使得台灣相較於其他亞洲國家,是一個對於女性最為友善的社會,當婦女團體還在努力建構一個更為友善的生育與性別環境時,政府卻在性教育與生育政策上打算複製美國的失敗經驗,甚至由於少數立委與宗教團體的運作,讓協助擬定國家政策的優生保健諮詢委員會成員必須被迫聆聽兩個美國所謂守貞教育專家傳教,卻聽不到遠在瑞典的真實多元的成功經驗。台灣是一個宗教自由的國家,我們不像美國有基督教的背景與包袱,一個國家政策的擬定,不應只遂行少數宗教人士所高歌的夢想,而忽略了台灣女性真實的經驗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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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7 二代健保修法
2005/11/17 二代健保修法
為什麼要推動二代健保修法?     全民健保自1995年實施以來,透過全民互助與風險分攤費用的方式,大大提升民眾就醫之可近性與降低就醫負擔,增進民眾健康之權益。然而近來年因收支不平衡使得財務出現問題,雖健保局多次以多元調幅費率、加重部分負擔與抑制醫療費用等方向著手,仍無法根本解決財務問題,故於2001年7月成立二代健保規畫小組,目前修法版本已送至行政院審議討論中,預計年底前送入立法院。   二代健保修法的主要內容為何?         l、保費收取標準改以家戶所得制:取消原來以職業別分類,改為依照各家戶所得高低計算,使保費收取更符合公平原則。過去以職業別方式分類,無法反應個人真正所得現況,可能會產生有同樣所得卻繳交不同保險費用的情形。例如有將近六成的人是以固定保費在收取,保費不會受到費率調整而有所變動,因此可能產生失業者應繳之保費較有收入者高之情形。        2、兩會合一:將負責審議收入(費用協定委員會)與支出(監理委員會)之委員會合併為全民健保委員會,負責審議保險給付範圍、金額與費率等事宜,以建立財務收支連動機制,使財務收支得以平衡。        3、擴大被保險人(付費者)參與:如被保險人得以參與保險支付項目與標準之訂定;參與醫療品質項目之訂定;此外,全民健保委員會審議重要事項,認為有擴大參與必要時,也將會辦理相關公聽會。        督保盟對於二代健保修法的想法與期待     督保盟認為本次修法,還是著重在財務平衡與考量上,但對於如何增進、確保醫療品質與加強醫療資訊透明化上卻鮮少著墨,故我們認為應於法條第一條明文宣示,健保應以公平性、普及性、可及性、可負擔性及完整性為原則。     再者,督保盟支持保費收取以家戶所得為標準以增進財源之公平性,但是在財務平衡之考量上,不能只增加民眾負擔與責任,而忽略醫事機構相關責任,應加強減少醫療浪費、提升醫療品質與財務資訊透明化等事宜,故建議於法條中明文規定「超過一定數額及醫院層級以上者,並經會計師簽證後,應提報其財務報告,健保局也應定期公布財務給付報告,使民眾瞭解保費支出情形。」     此外,過去民眾於健保法政策制定上較少有發聲的機會,因此督保盟相當重視修法是否能保障民眾之基本權利,特別是對於弱勢者的保障,所以有以下的建議:        1、應於母法中明文規定IC卡應放置項目、保密原則及相關罰則,以確保民眾隱私權。        2、反對急診加重部分負擔。因為急診有其必要性,加重部分負擔可能會影響民眾的就醫權益。        3、反對平均每人每年門診次數超過十二次應採自負額制度。一來這可能會影響慢性病患者的就醫權利,再者,病人就醫次數偏高的問題,與健保制度的設計及醫療行為中專業不對等有關,病人很難自己決定是否需要看醫生與看診次數,因此醫事機構應負起較多的責任。   最後修改日期:2005 / 11/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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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修法
二代健保修法
為什麼要推動二代健保修法?   全民健保自1995年實施以來,透過全民互助與風險分攤費用的方式,大大提升民眾就醫之可近性與降低就醫負擔,增進民眾健康之權益。然而近來年因收支不平衡使得財務出現問題,雖健保局多次以多元調幅費率、加重部分負擔與抑制醫療費用等方向著手,仍無法根本解決財務問題,故於2001年7月成立二代健保規畫小組,目前修法版本已送至行政院審議討論中,預計年底前送入立法院。 二代健保修法的主要內容為何? l、保費收取標準改以家戶所得制:取消原來以職業別分類,改為依照各家戶所得高低計算,使保費收取更符合公平原則。過去以職業別方式分類,無法反應個人真正所得現況,可能會產生有同樣所得卻繳交不同保險費用的情形。例如有將近六成的人是以固定保費在收取,保費不會受到費率調整而有所變動,因此可能產生失業者應繳之保費較有收入者高之情形。 2、兩會合一:將負責審議收入(費用協定委員會)與支出(監理委員會)之委員會合併為全民健保委員會,負責審議保險給付範圍、金額與費率等事宜,以建立財務收支連動機制,使財務收支得以平衡。 3、擴大被保險人(付費者)參與:如被保險人得以參與保險支付項目與標準之訂定;參與醫療品質項目之訂定;此外,全民健保委員會審議重要事項,認為有擴大參與必要時,也將會辦理相關公聽會。 督保盟對於二代健保修法的想法與期待   督保盟認為本次修法,還是著重在財務平衡與考量上,但對於如何增進、確保醫療品質與加強醫療資訊透明化上卻鮮少著墨,故我們認為應於法條第一條明文宣示,健保應以公平性、普及性、可及性、可負擔性及完整性為原則。   再者,督保盟支持保費收取以家戶所得為標準以增進財源之公平性,但是在財務平衡之考量上,不能只增加民眾負擔與責任,而忽略醫事機構相關責任,應加強減少醫療浪費、提升醫療品質與財務資訊透明化等事宜,故建議於法條中明文規定「超過一定數額及醫院層級以上者,並經會計師簽證後,應提報其財務報告,健保局也應定期公布財務給付報告,使民眾瞭解保費支出情形。」   此外,過去民眾於健保法政策制定上較少有發聲的機會,因此督保盟相當重視修法是否能保障民眾之基本權利,特別是對於弱勢者的保障,所以有以下的建議: 1、應於母法中明文規定IC卡應放置項目、保密原則及相關罰則,以確保民眾隱私權。 2、反對急診加重部分負擔。因為急診有其必要性,加重部分負擔可能會影響民眾的就醫權益。 3、反對平均每人每年門診次數超過十二次應採自負額制度。一來這可能會影響慢性病患者的就醫權利,再者,病人就醫次數偏高的問題,與健保制度的設計及醫療行為中專業不對等有關,病人很難自己決定是否需要看醫生與看診次數,因此醫事機構應負起較多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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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1/02「笨蛋  問題不在醫院個別總額」--針對醫院將實施個別總額之回應
2005/11/02「笨蛋 問題不在醫院個別總額」--針對醫...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新聞稿         今日媒體報導,95年度健保醫院部分將實施個別總額,民間監督鍵保聯盟對此出強烈質疑及批評,並感到錯愕與不解!督保盟提出若衛生署執意實施個別醫院總額,若面臨財務缺口擴大、醫療品質失控及重症病患被當人球等後果衛生署一律必須概括承受,並負政治責任。  督保盟表示,醫院一但實施個別總額,除了滿足醫院的「基本收入及利潤」之外,並且違反了費用協定及總額管控醫療費用及浪費的精神,除再度證實衛生署用盡心機圖利醫院之外,醫療品質不受重視之程度更是遠遠超過於醫院收入。醫療成本及費用若有不足,當然可以討論,並且必須回歸支付制度及基於總額之精神下,豈可為確保個別醫院收入,逕而實施個別醫院總額制度,完全置被保險人之權益不顧。督保盟表示,若個別醫院總額只是為了保障地區醫院之生存,不但未能解決醫療資源分配不均及地區醫院於分級醫療的角色與功能,反而惡化分級醫療原有之困境,反而應該回歸醫療資源配置及基層醫療發展方向的討論上才能解決地區醫院之困境。  督保盟對於衛生署與醫界私下協商費用分配感到失望,衛生署帶頭破壞原有制度面的費用協定機制,並且對此主張認為毫無論述基礎,醫院個別總額之額度如何計算?以哪一年的基礎來計算?成長率如何預估?病人的療護對象如何選擇?卓越計畫實施的後果想必大家已經淡忘,但被保險人之權益與醫療品質一再被醫療費用、點值等論述淹沒,督保盟再次強調,當醫院之經營成本及財務未能公開之前,在醫療品質的保障未能有配套措施之前,堅決反對違背現有總額精神及協商制度之任何形式的妥協與暗盤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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