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活動

「十週年募款感恩茶會」勸募活動所得使用公告
「十週年募款感恩茶會」勸募活動所得使用公告
本會「十週年募款感恩茶會」勸募經費運用中2012年「女性健康衛教短片28,090元」、「專案人事費348,562元」及2013年「專案人事費53,501元」原擬向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及其他單位申請經費補助,但因未能順利獲得補助,本會在經費短絀情形下,依公益勸募許可辦法第8條規定,召開第八屆第一次理事會通過使用「十週年募款感恩茶會」勸募經費支付前述三項。若捐贈人對此經費運用有異議,得於一○三年四月一日至五月九日期間提出,本會將返還其捐贈之財物。     註:「女性健康衛教短片」之拍攝目的為宣導本會關心之婦女健康議題,完成後擬於台灣女人健康網及性別研習營中播放,因此此短片非獨立於台灣女人健康網與性別研習營之外的個別專案計畫。     *「十週年募款感恩茶會」募款活動所得及收支報告請見http://twl.ngo.org.tw/donate2.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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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強震 老舊核電堪憂—馬政府踐踏除役承諾 延役僅為核工利益
北部強震 老舊核電堪憂—馬政府踐踏除役承諾 延役僅為...
【北部強震 老舊核電堪憂—馬政府踐踏除役承諾 延役僅為核工利益】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抗議行動   週三(2/12)凌晨,北台灣一陣天搖地動嚇壞了所有人,許多地質專家都提醒必須正視這起不尋常強震和台灣先天的地質風險。然而,經濟部卻始終刻意忽視這些風險警訊。 2011年福島核災發生後,馬政府發佈能源政策,指出「既有核電廠不延役,並依規定展開核電廠除役計劃」,公開承諾核一到三廠不會延役。然2014年初伊始,經濟部就不斷放出風聲表示「若核四無法順利運轉,將面臨缺電危機,不排除核一到核三延役可能」!這種將核四運轉與老舊電廠除役掛勾的說法,凸顯官方企圖混淆視聽、違背政治承諾,更無視運轉中老舊核電均已位處活動斷層的高風險地帶與人口稠密地區,並進入易發生事故的老化期,延役絕對是禍非福,將台灣置於極高核災風險之下! 老舊核電準時除役應是既定政策 2011年11月3日,行政院公佈新能源政策,承諾核一二三廠不延役。但令人憤怒的是,經濟部從去年(2013)底就不斷曖昧鋪陳延役訊息,表示延役評估「一直以來都在做」,台電也承認核一延役計畫書雖因福島核災曾暫停審查,但已請原能會重新恢復審查。此般作為等於宣告核一二三四「全部都要」,馬政府自打嘴巴、推翻既定除役政策。 台灣老舊電廠,走在核安鋼索上 老舊核電廠的安全問題,是核工界不能、也不願說的秘密。美國憂思科學家聯盟(Union of Concerned Scientists)以浴缸曲線(Bathtub Curve)描述核電廠的年齡風險趨勢:核電廠在最開始運轉時歷經磨合期,發生意外的風險最高;在運轉一段時間後開始穩定,風險漸低;然而在機組老化時期,核電廠進入耗損階段,反應爐內的結構因此產生磨損和故障,老化階段的風險又回升到最高值。 簡言之,核電廠在剛開始運轉及最後的老化階段,面臨的安全風險是最高的,在這兩階段中,意想不到的安全問題將層出不窮。例如車諾比、三哩島事故便是發生在電廠剛運轉時期,而福島核災則在電廠老化階段出事,恰恰正坐落在浴缸曲線中的風險最高峰。核一廠從民國67年運轉至今,已邁入第36個年頭,正位處的機組老化期,也遠遠高過全球核電廠28歲的平均年齡。事實上,這兩年老舊電廠的跳機和事故頻率遠超過以往(見後方附表),政府和此一推論,因此,讓老舊核電廠延役,絕對是讓國人面對最高核災風險的錯誤決定。 老舊電廠都臨近斷層帶,安全堪慮 根據台大地質科學研究所教授陳文山的研究,台灣三座運轉中電廠均位在斷層帶附近,全部不符合國際上電廠需與活斷層至少 8公里的規定,其中核二廠在山腳斷層孕震帶上方,若發生規模7的地震,所產生威力將遠超過核二廠的0.4G最大防震能力;而核三廠正下方有2個孕震帶,斷層帶甚至通過大門,反應爐離斷層帶僅800公尺到1公里,若發生強烈地震,後果將不堪設想! 然而,科學界發現山腳斷層的實際長度遠超過過去的調查認知,也就是地震強度的威脅將遠超過過去認知,但最高核安管制機關原能會面對此一核安警訊,卻放任台電不斷拖遲提交緊鄰核一二廠山腳斷層的地質調查報告,屢屢延宕核電廠耐震係數改善措施,除了『拍桌斥責台電荒唐』以外,便無積極作為,我們還能怎麼期待原能會為國人把持最高核安標準,相信核安無虞? 事實上,我們更想質問經濟部,台電連新的斷層調查報告都提不出,究竟要如何評估核一、二的延役計劃呢? 廢核不缺電,延役是為了核工業利益 國際能源與核電政策專家麥可施耐德(Mycle Schneider)2012年來台時分析:福島核災後,國際上對核電廠的安全問題有更嚴格的檢驗標準,使得新興核電廠計畫在建造時間及金錢上都需付出鉅額成本,因此全球的核工業為了維持行業的持續生存,只剩下一種生存策略:讓既有老舊核電廠延役,延多久是多久,以延續核工業鏈的利益。 在核一二三不延役的既定政策下,台電從未放棄延役大夢因此不難理解:核電廠延役,既可推遲除役工作的燙手山芋,又可延續核工業的產業利益,鞏固核工幫在台電的權力,甚至為無法在六月落幕的核四安檢大戲尋求備案,一舉數得,好個算計! 政府應檢討電力規劃降低用電需求不應以延役搪塞 馬政府既已宣布核一二三不延役,作為能源政策的基調,幕僚單位實應積極投入相關政策制定及配套措施,重新檢討電力成長規劃,依據能源政策中「積極降低電力需求」的目標,拿出電力管理的政策工具出來,而不是如現充耳不聞政府內外對電力需求重新檢討的龐大聲浪,反而動輒恐嚇民眾缺電風險,藉此偷渡自身核工電業利益,實在是為政府的失職卸責。 出席團體: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廢核行腳團、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媽媽監督核電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女人連線、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人本教育基金會、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綠色消費者基金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捍衛苗栗青年聯盟、不要核四五六運動、台灣教授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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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堵日交!揭穿日本政府假面具嗆還慰安婦公道!」記者會
「百人堵日交!揭穿日本政府假面具嗆還慰安婦公道!」...
百人堵日交!揭穿日本政府假面具嗆還慰安婦公道! 記者會    針對日本政府至今不願承認二戰期間曾強徵慰安婦的暴行,且更縱容大阪府知事橋下徹等極右派政客,發表如「慰安婦制度為戰時必要措施」等扭曲史實、貶損慰安婦及全體女性尊嚴的荒謬言論,台灣女人連線參與婦女救援基金會於今(14)天「國際慰安婦紀念日」在日本交流協會前舉辦的「百人堵日交!揭穿日本政府假面具 嗆還慰安婦公道!」記者會,以最強烈的抗議嗆聲揭穿日本的假面具,並要求日本政府對慰安婦事件正式道歉,還給慰安婦阿嬤們一個公道!   與會團體及民意代表共同提出三大訴求如下:   一、要求日本首相代表其政府,經日本國會正式批准,給予慰安婦受害者公開、真誠且明確的道歉,並提出正式賠償;   二、要求日本政府承認二次大戰期間強徵婦女充當慰安婦之史實,並且不得反覆其立場;   三、要求日本政府立法禁止所有扭曲慰安婦史實之公開言論。   台灣女人連線黃淑英理事長也於記者會中表示,日本政府過去對慰安婦的虐待與欺騙,絕對不是一種暫時的必要措施,而是戰時的犯罪行為,且對於女性的性剝削與歧視,不能拿任何理由當作合理化的藉口,戰爭更不可以。每一年我們來到這裡,看到的都是傲慢的日本政府,台灣慰安婦現在只剩下6位,許多沒有得到應有的公道與正義已離開人世,但是不公道與不正義不會跟著他們的長眠而一起埋葬,我們都是阿媽的女兒、孫女,只要我們活著一天,我們就會繼續抗爭、爭取,直到日本承認過錯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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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個迴避、十個膨風」記者會
「五個迴避、十個膨風」記者會
「五個迴避、十個膨風」  記者會新聞稿   6月21日馬政府與中國簽訂〈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開放從食衣住行到生老病死的64大項產業讓中資來台經營,面對各界反黑箱服貿的抗議聲浪,馬總統和江院長近日展開地方開講,印製精美文宣表示服貿協議「五個沒有」和「十個壯大」,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民主陣線)於7月29日邀請學者陳吉仲(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教授)、文化界導演李志薔(《候鳥來的季節》導演)、青年學生代表林郁璇(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一同站出來,於立法院前以街頭劇場踢爆馬政府的惡劣謊言!並舉行記者會說明如下: 一、五個迴避: 台灣勞工陣線孫友聯秘書長指出,馬政府的五個沒有,其實是避重就輕,迴避重要開放項目對台灣的衝擊: 1. 馬政府說沒有開放「大陸勞工」,但馬政府沒有告訴人民隨著中資來台的董事、監察人(大陸地區經貿專業人士庚類)、經理、主管、技術人員(大陸地區經貿專業人士辛類),都可能取代台灣勞工的工作。馬政府更沒有告訴人民這些中國籍人士並不適用就業服務法聘僱外國白領最低薪資四萬七千元的限制,無法確保來台者均為高階職務,不影響基層工作權。 2. 馬政府說沒有開放投資移民,但馬政府沒有告訴人民,移民署副署長25日在立法院公聽會表示:只要中資投資的那二十萬元美金不撤資,公司不解散,兩個中國籍董事(加上其配偶及子女),可以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一輩子住在台灣,除了投票權以外,享有一般居民的權利。 3. 馬政府說沒有開放計程車業、小黃不會變成小紅,但馬政府沒有告訴人民小客車租賃(附駕駛或無駕駛租車行)、貨物運輸(搬家公司、宅急便、小貨車、大卡車、聯結車、油罐車)、快遞、倉儲,都在開放項目,陸上運輸業與司機將大受影響 4. 馬政府說沒有開放中藥材零售,但馬政府沒有告訴人民全國所有的零售業,除了藥局以外,全部開放中資經營,全國所有批發業,除了政府與農會經營的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外,全部開放中資經營,此部分的總從業人口高達近兩百萬人。 5. 馬政府說沒有開放出版業,但馬政府沒有告訴人民書報雜誌的印刷、排版、批發、零售全部開放中資經營。 二、十個膨風: 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陳吉仲教授指出: 1. 過去執政者為了配合重大經濟政策,委託研究單位提出評估報告常誇大不實,三年前的ECFA評估就是一例。而這次中經院評估「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會使得GDP增加0.025至0.034%(即9700萬至1.34億美元),而就業人數增加至11,380至11,923人(0.15至0.16%)。這是第一次看到評估效益如此之低,因此可合理懷疑此服貿協議的真正效益是低於成本(即弊多於利)。 2. 由於兩岸語言及文化的近似,中資來台灣投資服務業很可能產生「取代」效果(中資廣東菜vs台資廣東菜),而非「替代」效果(馬政府所舉麥當勞來台灣)。 3. 一般在零售、批發或美髮等服務業,其從業人口教育程度相對較低,這些工作者將較易被取代。模擬分成兩種情境,以國中以下或高中(職)以下各有10%的就業人數被取代,則就批發及零售業,將有34,651人至100,920人可能失業。 4. 受影響產業的勞動市場被取代將導致勞動市場工資水準下降下,假設只針對批發、零售、住宿及餐飲的服務產業有10%的就業人數被取代,模擬結果會讓就業人口減少4.4% , GDP會減少2.42%。此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總體經濟影響是弊多於利 。 5. 所謂「十個壯大」告訴我們受益者是少數的企業家,受害者卻是大多數的服務就業人口,千人得利v.s百萬人受損的影響,「十個狀大」對國內經濟無正面影響,它並無法增加國內的就業人數、增加國內的工資水準、經濟成長(真實的GDP)無法被全民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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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基尼之夜」看似免費反被消費
「比基尼之夜」看似免費反被消費
  「比基尼之夜」看似免費反被消費  會後新聞稿   進入炎熱酷暑的夏天,各地大游泳池、水上樂園開始紛紛推出各種優惠以吸引民眾,如馬拉灣水上樂園推出7-8月女性在指定時間穿著標準比基尼泳裝可以優惠價入園;台北市青年公園游泳池推出暑期每週三下午五點之後穿著比基尼女性可免費入場,歡迎女性不吝秀出好身材。推出優惠促銷本身並非問題,但我們卻看到這些優惠強調女性一定得穿著比基尼,甚至須符合嚴格的「三片三角形」規定,才能有優惠價或免費入場,廠商擺明著利用人們對女體的偷窺慾望來進行行銷宣傳,已違反公平合理的收費原則,影響民眾權益,更是歧視女性。而台北市政府讓政府委外的廠商以此噱頭作為促銷青年公園游泳池手段,顯見台北市政府並未積極消除社會對女性形象的刻版印象,反而強化對女性身體的物化,更沒有盡到主管機關的監督責任!   為什麼是「女性比基尼之夜」,而不是「男性丁字褲之夜」?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表示,游泳池、水上樂園是民眾運動、遊憩的場所,而不是一個對女性衣著進行嚴格限制、展露與比較女性身體的舞台。這些「穿著比基尼免費入場」的噱頭,是對女性的歧視。它表面上看似是給女性的特別優惠,但實際目的卻是藉物化與消費女性身體,以吸引特定族群入園。不然,他們為什麼不辦一個「丁字褲男性免費入場」?!再者,一般會穿著比基尼的多是身材姣好的年輕女性,這樣的免費措施顯然對身材不符合主流審美觀、不喜展露身體以及年長的女性非常不友善,形成對不同的女性使用者有差別待遇,也再次又強化單一僵化的美貌標準。 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理事陳怡君表示,用比基尼之夜來行銷游泳池,是一種想像力的匱乏與行銷的怠惰、便宜行事。政府一直在提城市行銷,要給人民幸福感,但是在政府的公立游泳池,卻帶頭做「泳池夜店化」的活動,好像要行銷只能用女人的身體吸引特定的族群。     台北市府應落實性別主流化並維護市民的權益 黃淑英理事長表示,民國101年我國已通過施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施行法」,要求各級政府機關致力消除性別歧視及落實性別主流化。首善之都的台北市政府更應帶頭示範,但今天台北市政府卻任由政府委外的廠商辦理一項完全違反CEDAW精神的活動,加深社會的性別刻板印象。此外,為了鼓勵市民多利用公共設施及鼓勵休閒、運動,政府委外的廠商所推出的優惠促銷應具有普及、合理及公平性,讓不同族群都能享受到的多元優惠方案,如親子之夜、全家老小同行門票降價等。陳怡君理事也認為,全民健康休閒的資源,應該用在全民男女老幼的身上!行銷可以是親子之夜,小孩免費,或是夫妻之夜,讓小小的銅板創造家人同樂、夫妻約會的機會,這也是用優惠找幸福的方法之一。但是,「比基尼之夜」的優惠,不但沒有讓男女老幼均受惠,既使是女性,也得靠暴露大部分的身體去換取,不但不公平,嚴重侵犯市民的權益,更有剝削女性之嫌。而台北市政府身為主管機關未立即提出糾正並要求取消活動,明顯有失責之處,更突顯市府相關行政人員仍缺乏性別意識。 陳怡君理事表示,公務員必須接受性別主流化的訓練,在其擔任北市府女性權益委員會委員期間,發現北市府的員工有受訓的都有一定的性別意識,期待這些公務員在委外的標案時,也能盡到監督、引導的職責,要求廠商的各種方案活動,要符合性別平等的要件,不要再府內府外不同調。   最後,我們要求台北市政府應立即取消具性別歧視的青年公園游泳池暑期「比基尼之夜」優惠,提供符合公平合理原則的優惠給市民。我們也呼籲馬拉灣水上樂園應停止歧視、剝削女性的行銷,讓水上樂園是家庭的、健康的暑期休閒及娛樂去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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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綁架了建教生權益?」記者會
「是誰綁架了建教生權益?」記者會
是誰綁架了建教生權益? 運用合理不賤價  工時合理不過勞 貧窮子弟有權享有優質多元的建教合作制度 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記者會新聞稿    「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於今年1月2 日由馬總統正式公告後,卻立即引來中南部建教合作學校與特定廠商聯手出面反擊,除大肆威脅不想辦理或停招建教合作班,並聲稱不排除聯署罷免馬總統與提案之林淑芬委員。而身負落實建教生權益重擔之教育部,只見疲於奔命召開說明會試圖向廠商與建教合作學校滅火外,卻未見因應新法有積極之政策落實作為,實讓人憂心建教生專法將因教育部之被動作為,使美意淪為爭議,無異形同綁架了建教生權益!因此聯盟召開記者會針對部分業者及學校大肆抨擊新法之意見予以回應。   新法對建教生勞動條件保障高標準,無異逼廠商簽訂不平等條約?    針對部分學校及業者抨擊新法對建教生訓練工時、休假、薪資甚至比一般勞工有更嚴格之規定,無異於是逼廠商簽訂「不平等條約」,且造成兩套管理制度的混淆,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表示,現行勞基法技術生專章即已規定,一般勞工之勞動條件對技術生自應適用之,其中包括適用基本工資。而有關工時之規定為每兩周不得超過84小時,本就不代表工時一定要84小時,且工時可以由勞資雙方藉由工會等機制進行協商,何來建教生領取基本工資就需比照一般勞工工時之不平等疑義?且之所以造成上述爭議,乃過去教育部長期未強力督責甚至放任建教合作學校及廠商對於建教生準用勞基法之相關規定,形成今日建教生工時過長、苛扣生活津貼、未有勞保保障等申訴無門之亂象。因此過去廠商如能確實遵守相關規定,新法並不會造成過多進用成本,自然不會有對業界太嚴苛的問題。而針對過去建教生申訴無門之情形,聯盟建議教育部因依法盡速責成縣市政府成立建教合作申訴審議會,提供建教生及家長相關權益諮詢與申訴管道。   新法對建教生勞動條件保障高標準,廠商拒收造成貧窮子弟受害? 針對部分學校及業者抨擊新法對建教生勞動條件保障高標準,某立委聲稱有近七成業者想要退出建教合作制度,將造成中南部經濟弱勢之貧窮子弟無建教合作機會而受害。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表示,建教合作制度的本義乃在於透過職場學習培養技術人才,並為業者所留用,並非是為了解決貧窮子弟經濟收入之社會福利措施。且大部分中南部建教生來自勞工階級或經濟困難之家庭,貧窮子弟有就業養家或自立生活之需求,建教合作制度更應該提供其優質且具勞動尊嚴的建教合作機會,而非任由學校與廠商為尋求替代勞力的牽拖之詞。因此教育部應盡早組成建教合作審議評估小組,針對新法上路後無法安置之建教生,積極規畫替代方案,並制定建教合作友善職場之評估指標,才能對貧窮子弟建教生有尊嚴的勞動保障!   新法對建教生勞動條件保障高標準,將扼殺傳統產業? 針對部分學校及業者抨擊新法對建教生勞動條件保障高標準,將扼殺傳統產業, 甚至有業者表示現在傳產業都得仰賴建教合作的學生及外勞苦撐,他們抱怨明明已經在缺工了,政府卻仍舊無法通融給予協助。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表示,教育部實施了近45年的建教合作制度,引進之行業及產業屬性的確未做好相關配套規劃,已經失去了育材的本意。日前監察院對於教育部有關辦理建教合作教育之糾正文中,明確指出教育部自民國93年頒布「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辦法」後,把關評估建教合作機構審核人力嚴重不足,且大量開放建教合作業務,導致源頭管理不善而造成今日建教生於特定職種行業被賤價使用或濫用的結果,聯盟認為此無異於形成另一種建教合作制度的壟斷!為何現行的建教合作行業大量集中於電子業、美髮美容、流通及餐飲服務等特定行業,且高達九成是由私立高職興辦?此與教育部過去缺乏一套因應社會發展的建教合作政策架構有關。聯盟建議教育部應參照國際經驗,如英國的新學徒制度(見附表)發展出一套多元且優質的建教合作制度,才不會讓特定區域學校與行業壟斷建教資源,造成「南生北送」、「強制勞動」等怪異現象,而將教育訓練成本轉嫁至建教生身上。    為免於教育部被特定廠商與學校之立場綁架而讓專法空轉,讓建教生權益面臨空窗期,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除再度強調新法精神將提供貧窮子弟一個運用合理不賤價、工時合理不過勞的多元優質建教合作制度,並對教育部提出三項訴求:   * 依法盡速成立責成縣市政府成立建教合作申訴審議會,提供建教生及家長相關權益諮詢與申訴管道。   * 依法盡速成立建教合作審議評估小組,針對新法上路後無法安置之建教生,積極規畫替代方案,並制定建教合作友善職場之評估指標。同時強化建教合作機構審核制度,研議引進多元化之建教合作制度與行業。   * 依法盡速針對建教生、家長、學校與建教合作廠商召開法令說明會,並公開說明開始適用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之明確日期, 102學年度第1學期之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應完全適用落實新法之相關規定。     出席人員:民進黨林淑芬委員、台灣勞工陣線張烽益監事、台灣女人連線黃淑英理事長、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葉大華秘書長、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胡孟瑀執委、全國產業總工會黃吉伶副秘書長、全國家長團體聯盟黃聰智常務監事、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黃耀南副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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