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台灣女人連線國民年金行動報告


一、行動背景:

台灣女人連線於2005年於全國辦理10場國民年金地方座談會,並收集各地方婦女的意見,並將其彙整以提供政府及立法機關立法參考。隨著國民年金法於2007年7月20日三讀通過,並於2008年10月1日正式實施。台灣女人連線為使基層婦女進一步瞭解國民年金制度的內涵,遂於2008年與各地基層婦女團體合作舉辦「國民年金法宣導會」,以基層婦女、婦女團體領導人、一般民眾為對象,透過宣導會向各地婦女說明「國民年金法」內容,並接受在場民眾之提問,透過互動使更多婦女充分瞭解國民年金制度,並進而釐清與其他社會保險之關連性,除使更多民眾獲得更多資訊,以保障國民老年經濟安全,進一步亦引導基層婦女關心、討論公共政策。
此外, 2008年舉辦「國民年金種子培訓課程」,則以婦女團體領導人、民間組織幹部為對象,透過深入提問與討論,使參與者除具備理解國民年金及相關社會保險之知識,並成為探討女性老年經濟安全議題之基層種籽,於結訓後將訊息帶回基層,透過辦理小型座談或談話會讓國保最主要被保險人—家庭主婦得以瞭解自身權益。

二、執行成果:
1.主要成果如下:
(A) 培養一般婦女、婦女團體工作者及一般民眾瞭解國民年金制度之內涵。
(B) 透過座談會的形式,收集民眾對國民年金意見,以做為未來修法之參考,
(C) 透過座談會的參與,促進婦女參與公共政策議題之討論。
(D) 培訓國民年金種子師資,以期國民年金資訊普遍傳遞各區域,促使更多民眾知道上述資訊。

2.課程設計上盡量力求深入簡出,在勞保年金制度通過之後,諸多與會者於問題與討論中,與會者詢問諸多勞保年金制度問題,顯見兩個制度有諸多連結,兩項制度若不分辨清楚,民眾很容易混淆導致無法選擇符合自己需求之保險。
「問題與討論」重點摘錄如下:
  A:勞保年金的展延年金計算方式以及與國保競合關係。
  B:勞保年金及國民年金的遺屬年金給付方式以及異同。
  C:國民年金制度未來實施的方式,包含繳費程序、申請方式、辦理單位…等等。
  D:國民年金保險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認定問題及如何申請。
  E:國保請求權的時效問題。
  F:國保保費調整的機制。
  G:國保老年年金請領不得擇優選擇以三千元為公式的資格認定問題。
  H:國保與農保於通過前後異同之處。
  I:外籍配偶與國民年金之關係。
  J:國營事業退休人員是否符合國保老年基本保障年金領取資格。
  L:身心障礙者領取國保年金的資格限制及領取方式。

針對以上問題與討論,團體發現與會者有諸多問題是針對勞保年金及其它社會保險(如:農保)制度與國民年金之間之競合關係,因此未來在設計相關課程上,應考慮增加介紹與其它社會保險之連結比重。

4.針對2008年的行動,團體檢討如下:
1.為平衡區域發展,其中一場宣導會到原住民部落舉辦,發現原住民對本法有諸多不瞭解之處,顯示偏遠地區資訊之匱乏,未來針對原住民部落,應優先增加宣導場次。另東部地區,因團體經費有限,無法上述地區辦理座談會,為此次座談會辦理不足之處。

2.由於宣導會辦理期間國民年金法以及勞工保險條例於立法院三讀立法,因此就兩種社會制度之內涵,無法於有限時間內向民眾清楚解釋,因此未來籌畫相關活動時,將重新考慮兩種社會保險之比重,以及增加其它社會保險之比重。

3.由於民眾對於本次活動均表支持且引起熱烈迴響,因此未來若舉辦相關之活動,將考慮增加擴大舉辦場次。

4.雖然舉辦種子師資培訓課程,但許多外地的婦女團體代表因為無交通補助,無法參與培訓課程,同時中南部地區婦女團體代表更反應為平衡區域發展應於各地舉辦培訓課程,但是因團體經費有限,無法到上述地區辦理座談會,以致於參與本次課程之與會者多為北部區域的團體代表,中南部地區代表多無法與會,為此次培訓課程不足之處。


2008年國民年金宣導會各場次:
2008年6月28日 高雄縣
協辦團體:高雄縣保育人員職業工會
2008年7月11日 原住民部落
協辦團體:財團法人高雄縣原住民婦女永續發展協會
2008年8月10日 台中縣
協辦團體:台中縣木棉花愛縣關懷協會
2008年8月23日 台南市
協助團體:台南市保育人員職業工會
2008年8月31日 台中市
協辦團體:台中市婦女發展協會
2008年10月6日 宜蘭縣
協辦團體:宜蘭縣莊稼人發展協會


2008年國民年金宣導會種子培訓課程
2008年8月13日 台北市 參加人數約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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