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健康相關政策

 2005/10/20 健保局新增未經轉診不必增加部分負擔之措施 為德不卒(新聞稿)
2005/10/20 健保局新增未經轉診不必增加部分負擔之措...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  『健保局新增未經轉診不必增加部分負擔之措施 為德不卒』         健保局昨日公告,自下月一日起,門、急診出院病患一個月內及產婦生產後出院後六周內,首次到各級醫院回診,都不必加重門診部分負擔;B、C肝炎治療計畫及無診所地區的民眾逕赴醫院回診和看病,也視同轉診,不必多付部分負擔;花蓮縣豐濱鄉居民因無基層診所,故逕至署立花蓮醫院豐濱分院就診視同免增部分負擔。至於,督保盟一直提醒健保局注意的的部分特殊疾病患者無法到基層診所就醫的部分(如精障者),健保局以「極少數特殊個案」處理,要求病患檢具個人病史及就醫資料,向所在地的健保分局申請,由健保分局針對實際情形審酌處理,對此督保盟表示健保局此舉為德不卒。          今年七月調漲未經轉診民眾之部分負擔金額時,督保盟便曾對轉診之相關配套不足恐影響民眾權益提出呼籲並且反對把不可歸責於民眾的負擔轉嫁給民眾,其中包含對於出院後回診應以療程為考量、地區未有基層診所或是基層無法診治民眾疾病、藥品在基層醫療取得困難者應免漲部分負擔。督保盟認為健保局本次在實施轉診措施三個月後的檢討,僅僅調整三項措施感到無法理解,民眾的就醫限制早在三個月前督保盟便提出呼籲及提醒,健保局當時未能做全面的考量,已使部分民眾因此被迫多付錢,現在新的配套措施中,竟然未將無法在基層就醫的民眾,例如新陳代謝疾病、血液疾病、特殊眼疾、精神疾病等至少超過12萬的民眾納入,而這只是督保盟限於資訊不足下,所知的在疾病類別上的民眾就醫限制,本於保險人應對被保險人之相關權益有善盡維護及注意之義務,健保局不應以逐步檢討為藉口,繼續忽略被保險人之權益。          現行民眾至醫院就醫至少有五成以上都是經由醫師門診預約完成,民眾為維持醫病關係及維護自身健康,已經降低了就醫選擇的自主性,而在台灣的基層醫療以專科診所為主的情形下,對於無法至基層就醫的病患來說,就醫的選擇性相較來說就更低。健保局卻便宜了事,選擇忽視這樣的訊息,督保盟除了將持續為這些民眾爭取應有的就醫權益外,並鄭重向健保局喊話:別再對民眾權益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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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局新增未經轉診不必增加部分負擔之措施 為德不卒(2005/10/20)
健保局新增未經轉診不必增加部分負擔之措施 為德不卒...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 『健保局新增未經轉診不必增加部分負擔之措施 為德不卒』   健保局昨日公告,自下月一日起,門、急診出院病患一個月內及產婦生產後出院後六周內,首次到各級醫院回診,都不必加重門診部分負擔;B、C肝炎治療計畫及無診所地區的民眾逕赴醫院回診和看病,也視同轉診,不必多付部分負擔;花蓮縣豐濱鄉居民因無基層診所,故逕至署立花蓮醫院豐濱分院就診視同免增部分負擔。至於,督保盟一直提醒健保局注意的的部分特殊疾病患者無法到基層診所就醫的部分(如精障者),健保局以「極少數特殊個案」處理,要求病患檢具個人病史及就醫資料,向所在地的健保分局申請,由健保分局針對實際情形審酌處理,對此督保盟表示健保局此舉為德不卒。   今年七月調漲未經轉診民眾之部分負擔金額時,督保盟便曾對轉診之相關配套不足恐影響民眾權益提出呼籲並且反對把不可歸責於民眾的負擔轉嫁給民眾,其中包含對於出院後回診應以療程為考量、地區未有基層診所或是基層無法診治民眾疾病、藥品在基層醫療取得困難者應免漲部分負擔。督保盟認為健保局本次在實施轉診措施三個月後的檢討,僅僅調整三項措施感到無法理解,民眾的就醫限制早在三個月前督保盟便提出呼籲及提醒,健保局當時未能做全面的考量,已使部分民眾因此被迫多付錢,現在新的配套措施中,竟然未將無法在基層就醫的民眾,例如新陳代謝疾病、血液疾病、特殊眼疾、精神疾病等至少超過12萬的民眾納入,而這只是督保盟限於資訊不足下,所知的在疾病類別上的民眾就醫限制,本於保險人應對被保險人之相關權益有善盡維護及注意之義務,健保局不應以逐步檢討為藉口,繼續忽略被保險人之權益。   現行民眾至醫院就醫至少有五成以上都是經由醫師門診預約完成,民眾為維持醫病關係及維護自身健康,已經降低了就醫選擇的自主性,而在台灣的基層醫療以專科診所為主的情形下,對於無法至基層就醫的病患來說,就醫的選擇性相較來說就更低。健保局卻便宜了事,選擇忽視這樣的訊息,督保盟除了將持續為這些民眾爭取應有的就醫權益外,並鄭重向健保局喊話:別再對民眾權益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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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宮頸抹片檢查篩檢品質在哪裡?!( 2005/07/28)
子宮頸抹片檢查篩檢品質在哪裡?!( 2005/07/28)
  「每年做檢查還是得癌症! 子宮頸抹片檢查篩檢品質在哪裡?!」   日前,報載一位婦女年年作子宮頸抹片檢查,今年五月抹片正常,卻在七月發現得了第二期子宮頸癌。該名婦女去年是在衛生所做檢驗、今年則在長庚醫院的巡迴車作檢驗,她認為問題出在抹片是由護士取樣的緣故,但兩個採檢的機構均否認是由護士取樣。國民健康局對於此一羅生門事件的解釋竟然是抹片檢查都會有「偽陰性」或「偽陽性」的可能,並建議婦女自己去調查原因。國民健康局沒有表達主動調查的態度,讓人深感遺憾,而提出「偽陰性」/「偽陽性」的說辭更是難掩其未盡監測子宮頸抹片品質的責任。   黃淑英委員表示:子宮頸抹片檢查的成效和醫師取樣技術(抹片是否可以判讀?)、檢驗師/病理醫師判讀抹片能力(偽陽性/偽陰性的比例?)以及取樣的婦女生理時間點(月經後的10-20天內)有關。台灣施行子宮頸抹片篩檢已有10年,衛生署對於子宮頸抹片篩檢一直沒有積極的品質監控機制,亦即,醫師取樣的良率(抹片是否可以判讀)及各檢驗單位抹片判讀的準確度並沒有定期、完善的監測。因此,當我們有一個「陰性」的抹片結果時,我們不知道是否可信?再者,為了提升篩檢率,常忽略取樣適當時間點的重要性,這也影響了抹片的檢查結果。   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則針對台灣婦女長期以來對於子宮頸抹片篩檢的品質有相當大的疑慮與不信任。政府為了提高子宮頸癌的篩檢率,提出了各項「便利」的到點篩檢方式,例如:巡迴車、在社區活動中心、學校活動中心,但這些篩檢空間讓婦女感覺非常的不舒服、不安心,連帶地婦女對於檢查的結果也常常出現不信任的態度。現在發生了這樣的事情,我們也沒有看到國健局有任何的說明,而把他當作是一件醫療糾紛在處理,其實是讓婦女更為不安與焦慮!   另外,我們肯定國健局想要提高篩檢率的用心,但是到點篩檢的服務對於醫療資源不足的地方確有需要,但在醫療資源豐沛、三步即有一家診所的大都會—如台北市還需要嗎?   黃淑英立委也表示:為了促進子宮頸篩檢的成效,衛生署以「經濟誘因」提高子宮頸癌前病變的發現,施行「全民健保子宮頸癌醫療給付改善方案」,2004年起,在健保給付中增加「新受檢個案發現費」及「癌前病變發現費」的項目。其中「癌前病變發現費」是指,醫師每發現一位新的癌前病變病患,健保局將會多給付1250點。健保局此種獎勵方式,不但是捨本逐末、邏輯錯誤、更是將「醫生的快樂建築在婦女的痛苦之上」。試問,這樣的誘因能有效改善醫師取樣的良率嗎?能夠減少檢驗單位判讀的偽陰性嗎?此外,發現疾病是醫師的責任,有病沒發現是他的過失。當我們「必須」以「經濟誘因」獎勵醫師盡其應盡的責任時,是否意味著當前醫師的品質普遍不良?醫師,你們為什麼不生氣?!   此次的案例,並不是近2、3年來唯一、二的個案,它再度引起社會對於子宮頸抹片篩檢品質的關注。我們要求衛生署: 1、 成立專案小組主動調查此次事件的原因 2、 重新檢討「全民健保子宮頸癌醫療給付改善方案」,並提出有效提升子宮頸癌前病變發現的辦法 3、 建立子宮頸抹片品質監控機制,並公布各病理檢驗單位的抹片檢查偽陽性、偽陰性的比例   子宮頸抹片檢查是早期發現子宮頸癌前病變相當重要的篩檢方法,歐美各國無不致力於提升篩檢品質,以真正發揮篩檢的成效。我們對於衛生主管機關努力提高台灣婦女篩檢率的用心與努力亦表示相當的肯定,但是,我們還是要再次地呼籲:如果沒有完善的品質監控機制,光是提高抹片的篩檢率是無法確切保障婦女的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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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監督健保聯盟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   督保盟是什麼? 台灣目前健保政策之討論與決策上,多為政府與醫界人士在喊聲,很少聽到民眾自己的聲音,使得民眾的權益容易遭到忽略、漠視,所以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於去年11月成立,希望從民眾的角度出發,表達民眾的聲音與需求,與民眾一起監督政府提出的政策,提供更多元的視野,彌補現政策之不足。   組成份子有哪些? 包括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老人福利推動聯盟、殘障聯盟、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智障者家長總會、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中華民國乳癌病友協會、兒童福利聯盟等十二個團體。   我們的願景是… 希望政府決策與醫院財務能夠透明化,先節流,後開源。 建立共同協商機制,由民眾、政府、醫界人士共同參與。 提供民眾安全的就醫與照護環境,真正落實轉診制度。   我們所做的努力,可以參考右邊相關文章。   最後修改日期:200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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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7/15 回應『給民眾有效的轉診』 (新聞稿)
2005/07/15 回應『給民眾有效的轉診』 (新聞稿)
督保聯盟對『給民眾有效的轉診』的回應—會後新聞稿 健保局宣布部分負擔調漲於今日實施,今日於立法院由立法委員王榮璋、黃淑英、盧天麟辦公室及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等邀請包含基層醫療協會、地區醫院協會、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等團體及衛生署、健保局進行落實有效轉診的公聽會,與會團體雖然都支持轉診制度,卻對議部分負擔調漲來達成轉診皆不以為然,民間監督健保聯盟針對今日於立法院舉辦的『給民眾有效的轉診』公聽會作出幾點回應:   1. 要求未收屬須與不同層級之醫療院所及民間共同組成工作小組,在年底前擬定有效轉診政策與措施   2. 針對目前已提出的各項轉診措施應每三個月定期檢討,並將檢討狀況向立法院及社會公布   3. 健保局應立即利用各種管道及簡易之文宣,對民眾加強宣導如何找尋、使用社區及家庭醫療資源 另外督保盟亦對民眾作出以下提醒:  1. 若民眾需要轉診,一定要取得『書面』轉診單,並確認確實得到轉診服務;  2. 因醫療院所未能雙向轉診(即診所未能將您轉至醫院或醫院未能將您轉回診所),而至是民眾增加部分負擔,請記得被其收據及相關診斷文件等,向健保局等相關單位反應  3. 盡量取得處方簽,至社區藥局取藥,讓社區藥師一同為您負起健康照護的責任     4. 當您的疾病是無法至基層就醫時且必須經常或固定前往地區醫院以上層級就醫的民眾(如精神疾病患者、特殊疾病,如部份血液疾病、骨科疾病)協請就診醫院開立相關診斷證明並收好收據,向健保局反應,以確保權益     5. 當民眾被要求自費時,除取得收據外,並應於收據上敘明收費之項目。   最後督保盟強烈呼籲健保局應建立一個民眾申訴管道,提供民眾反映轉診之相關事項,民眾亦可以向督保盟團體反應,並且政府應審慎思考下列問題: 當民眾因下列原因無法至基層就醫時,如未能獲得雙向轉診、因轉診的等待時間過久而延誤醫療、所需之治療藥品無法從基層取得、基層無此科別、或需要整合性醫療的民眾,特別是老人時,加重民眾部分負擔是不合理的,健保局如何因應? 其他的配套或是宣導措施是否真正足夠等等?若無相關配套,除懲罰病人之外,更將對民眾健康的照護出現漏洞,宜審慎以確保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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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給民眾有效的轉診』 (2005/07/15)
回應『給民眾有效的轉診』 (2005/07/15)
督保聯盟對『給民眾有效的轉診』的回應—會後新聞稿 健保局宣布部分負擔調漲於今日實施,今日於立法院由立法委員王榮璋、黃淑英、盧天麟辦公室及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等邀請包含基層醫療協會、地區醫院協會、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等團體及衛生署、健保局進行落實有效轉診的公聽會,與會團體雖然都支持轉診制度,卻對議部分負擔調漲來達成轉診皆不以為然,民間監督健保聯盟針對今日於立法院舉辦的『給民眾有效的轉診』公聽會作出幾點回應:   1. 要求未收屬須與不同層級之醫療院所及民間共同組成工作小組,在年底前擬定有效轉診政策與措施   2. 針對目前已提出的各項轉診措施應每三個月定期檢討,並將檢討狀況向立法院及社會公布   3. 健保局應立即利用各種管道及簡易之文宣,對民眾加強宣導如何找尋、使用社區及家庭醫療資源 另外督保盟亦對民眾作出以下提醒:  1. 若民眾需要轉診,一定要取得『書面』轉診單,並確認確實得到轉診服務;  2. 因醫療院所未能雙向轉診(即診所未能將您轉至醫院或醫院未能將您轉回診所),而至是民眾增加部分負擔,請記得被其收據及相關診斷文件等,向健保局等相關單位反應  3. 盡量取得處方簽,至社區藥局取藥,讓社區藥師一同為您負起健康照護的責任 4. 當您的疾病是無法至基層就醫時且必須經常或固定前往地區醫院以上層級就醫的民眾(如精神疾病患者、特殊疾病,如部份血液疾病、骨科疾病)協請就診醫院開立相關診斷證明並收好收據,向健保局反應,以確保權益 5. 當民眾被要求自費時,除取得收據外,並應於收據上敘明收費之項目。   最後督保盟強烈呼籲健保局應建立一個民眾申訴管道,提供民眾反映轉診之相關事項,民眾亦可以向督保盟團體反應,並且政府應審慎思考下列問題:   當民眾因下列原因無法至基層就醫時,如未能獲得雙向轉診、因轉診的等待時間過久而延誤醫療、所需之治療藥品無法從基層取得、基層無此科別、或需要整合性醫療的民眾,特別是老人時,加重民眾部分負擔是不合理的,健保局如何因應?   其他的配套或是宣導措施是否真正足夠等等?若無相關配套,除懲罰病人之外,更將對民眾健康的照護出現漏洞,宜審慎以確保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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