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健康相關政策

【會議】理事長林綠紅出席立法院「人工生殖法條文修正草案」公聽會
【會議】理事長林綠紅出席立法院「人工生殖法條文修正...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林綠紅今(4/3)出席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舉辦之「人工生殖法條文修正草案」公聽會,表達台灣女人連線對法案之立場。   人工生殖法脫鉤代理孕母 避免延宕修法 關於人工生殖法修正,婦女團體與性別團體於今年2月21日召開聯合記者會,共有近30個社會團體連署呼籲將代理孕母 與人工生殖法脫鉤。先解開人工生殖技術使用對象的限制,並完善相關管理規範,讓願意生育的女性使用生殖技術,以免讓代孕議題複雜的討論延宕人工生殖法的修法。   代理孕母不只是出借子宮 人工生殖法規範的是生殖技術使用對象、程序及相關機構的管理等,「代理孕母」則是涉及委託者、代孕母及代孕子女的權益,以及親子關係的建立等。代孕影響孕母的健康、生命及家庭生活,也與代孕子女的處遇、委託者的需求等層面有關,更與人的價值及社會倫理息息相關,且與多項現存法律有所扞格。代孕雖同樣使用人工生殖技術,但其重要的爭論多與此技術無關,兩者有完全不同的面向及層次。若將代孕議題置入《人工生殖法》修法討論中,是過於便宜行事的作法,且顯然嚴重輕忽代孕議題對現行法制與價值觀的衝擊。並不是如同本次公聽會討論題綱四所說的「代孕生殖技術與現有人工生殖實施過程技術上高度重疊,前者為後者之技術衍生」,代理孕母議題與現行人工生殖法重疊的部分,只有使用人工生殖技術的部分,技術使用是這個議題中最不複雜的部分。   事實上,代理孕母並不是如一般人所說的出借子宮這麼簡單,代孕是孕母10個月,一天24小時無休地工作,供給養分、氧氣,全部身心的投入。不僅如此,她的家庭生活,包含先生、孩子、父母、公婆或其他家庭成員也一起投入;如果她有工作,可能因為工作調整、代班、產檢、生產等需要同事及雇主的配合。因此,不僅是自己的子宮、身體、還有家庭、公司都成了代孕的一環,集體的付出。   代理孕母、委託者與代孕子女的親子關係也與現行民法親屬編的規範全然不同,其複雜程度都不適合寄居在現行人工生殖法當中。這也就是為何婦女團體、性別團體倡議脫鉤處理的原因。   代理孕母完整配套根本不存在 在討論代理孕母的議題時,最常見的迷思之一是「完整的配套措施」,好像只有有完整的配套措施就可以保障一切,但是,對代理孕母言,完善的配套,甚至一個對代理孕母良善的制度並不存在。   代理孕母制度無論如何設計,其最終目的都是為了讓委託者有一個自己基因的子女,對於代孕母並沒有任何益處。代孕母於從頭到尾都只有風險而已,無論是懷孕的過程,或者是生產的過程。對於孕母而言,都是不必要的風險,而且是純粹的風險而無任何好處可言。一般我們在探討醫療行為是否進行,其中一個倫理法則是「不傷害」,必須評估風險(risk)與利益(benefit),至少利益必須與風險平衡才能進行,而從事代理孕母的行為,對代孕的女性而言,遭遇的是純粹的風險,好處都是他人獲得,這種不具有公平性的的行為,怎麼會是有配套就能進行?   就風險來說,代孕以人工生殖的技術進行,目前,此技術35歲以下的活產率約為35%。所以代孕母平均要經過2.5到3次的懷孕週期才能成功,對身心健康有很大的影響。懷孕或生產都有一定的風險:妊娠性糖尿病17%、妊娠性高血壓10%、子顛前症2-5%、產後大出血、羊水拴塞、剖腹產、子宮切除、以及胎兒、新生兒、產婦死亡或身心障礙等。   近年來有研究指出,試管嬰兒的孕期及生產併發症高於自然產,而代孕比非代孕的生、心理健康風險又更高。亦有研究顯示,懷孕或生產時有併發症的女性其未來發生心血管疾病或糖尿病的風險更高。總結而言,代理孕母制度,就是將原本不需要承擔的健康風險,轉嫁至孕母身上。而相較於委託夫妻,孕母通常是社會、經濟地位相較低的一群人,在代孕的過程中,孕母只得到完全的健康風險,沒有身心上的益處。就社會階級而言,往較弱勢女性移轉風險,也是不公平的風險移轉。   再者,所謂的配套,配的是什麼制度?代理孕母有兩種:商業型代孕及利他無償型代孕。在台灣,目前倡議者討論的完善制度是「利他型無償代孕」。所謂無償不是完全免費,而是「以成本計費」。事實上,利他無償在我們的社會上是普遍存在的,如:義工、志工。但在代理孕母議題上,在現實發生的可能性很低,因為「利他不利己」!主要的原因有三:1、因為那是10個月每天24小時日以繼夜生活及生命的付出。2、代孕必須承受懷孕及生產的風險,包含身心障礙及死亡;3、在代孕期間家庭生活、婚姻及職場可能因此發生意外的變化。   在這樣的狀況下,委託夫妻與代理孕母通常存在社會貧富階級的不對等,這套制度在「利他」的光環下,包裹的是,利他不利己的階級剝削。這個制度是要讓較為弱勢的女性去當社會階級較高家庭的孕母,沒日沒夜二十四小時工作,投入身心與自己的家庭、工作,當十個月的志工,這種不公平的事真的合理嗎?一旦立法通過利他無償代孕,就是保障有錢人以最低的成本買到窮人的服務。這樣公平嗎?   因此,我們必須要說代理孕母制度不是有配套就可以合法化的行為,因為所謂的有完善的立法與配套並不存在。   單一個案真實性存疑且易產生誤導 最後要提醒與呼籲,之前的公聽會以單一代孕個案經驗分享,沒有背景、沒有脈絡,未說明自己參與的代孕制度到底是商業型的代孕或無酬利他型的代孕,對於探討政策制度與否的公聽會並無幫助,且對民眾產生誤導。既使是美國,近年來被媒體披露代理孕母死亡的案件就有三起,都是因為家屬要求損害賠償而被披露,三位代理孕母都遺留下自己年幼的子女。婦女團體呼籲,探討代理孕母議題,無論是行政機關或民意機構,都能揭露完整的事實,而不要過度美化,讓民眾誤解。   其次,代理孕母涉及的法律、倫理、性別的諸多爭議,應進行性別影響評估,且根據兩公約應進行人權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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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秘書長陳書芳出席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人工生殖法修法議題」第二次公聽會
【會議】秘書長陳書芳出席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人工...
昨日(3/28)衛生福利部召開「人工生殖法修法議題」公聽會第2場次,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陳書芳代表出席表達意見。   一、人工生殖法修法應與代理孕母脫鉤 人工生殖法多年未修,生殖醫學技術與台灣社會已有許多發展與改變,不僅同婚通過,更不應以結婚與否限制技術的使用。然而,代理孕母多年來仍未有共識,為了避免受代理孕母議題拖延,人工生殖法修法應與代理孕母制度脫鉤討論,儘速處理人工生殖法。   二、是否需要代理孕母影響甚廣,需要社會參與討論 台灣社會是否需要代理孕母制度目前缺乏共識,衛福部用以支持建立制度的的2004、2012年20位代表參與的公民審議會議,還有2015年電話訪問民調,皆以時代久遠,當初的會議與問卷調查方式都有不小的瑕疵。這些會議結論有的將近20年前,這時間台灣歷經許多的變化,社會文化皆有所改變,性別議題也有許多發展,不宜拿久遠的資料來支持。時代變遷下不同意見間需要重新討論、重新調查。   三、健康風險轉嫁、經濟弱勢女性承擔、對性平發展並非正向 台灣女人連線對代理孕母制度持保留態度,主要來自三個層面的憂慮。首先,是懷孕生產的風險的轉嫁,會擔任代理孕母者,多是經濟弱勢女性,成了有錢人將懷孕健康風險轉嫁至貧窮者身上,這是壓迫、是剝削。而代理孕母背後對血緣、對基因小孩的強調,加深「傳宗接代」的態度,開放代孕只會強化傳統父權社會下的血緣迷思,對性別平等發展並非正向。   四、代孕不是國際趨勢 代孕並非國際趨勢,在歐洲超過15個國家明令禁止,包含德國、義大利、法國、瑞士等進步國家,最重要的考量便是來自人權、人的價值,所謂性平的進步不應建立在剝削、壓迫的前提下。甚至西班牙最高法院在去年、2023年,再次裁定代孕是侵犯人權的行為。政府在討論這樣的制度之時,更應該想到要帶社會甚麼樣的價值,怎麼定位女性、孩子、生育與人的價值,這是重要且影響深遠的層次,也是執政者應該思考的。       * 國民健康署「人工生殖法修法議題第2次公聽會」直播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hpagov/videos/355000924209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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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回應】失智症的性別差異,衛福部看見了嗎?
【議題回應】失智症的性別差異,衛福部看見了嗎?
上週衛福部公布了由國家衛生研究院進行的「臺灣社區失智症流行病學調查」最新調查結果,顯示全國65歲以上長者失智症盛行率為7.99%,與13年前(民國100年)委託台灣失智症協會調查之失智盛行率(8.04%)並無太大的差異。同時,這份調查報告亦呈現了失智症類型的前三名,以及情緒行為症狀發生情形。   然而,較為可惜的是,在調查報告中,除了顯示女性盛行率(9.36%)高於男性(6.35)之外,並無針對失智症的性別差異進行分析,進一步去了解女性失智症盛行率高於男性的因素,究竟是平均壽命較男性高?抑或是基因或其他因素使然?   根據台灣女人健康網的國際新訊報導,國際已有多項研究顯示,失智症具有性別差異。女性罹患失智症的風險比男性高,原因可能受到基因、生產經驗、荷爾蒙、心血管健康或女性特殊疾病如紅斑性狼瘡等因素的影響。近年亦有研究指出,女性因語彙記憶能力較男性佳,因此往往在病情惡化時,才能檢測出認知障礙,因而錯失早期治療的時機,故呼籲男女應訂立不同的檢測標準。   此外,目前國際已有多項研究顯示透過飲食、運動、社交等方式可能有助於降低失智症風險。然而在這次的新聞露出中,衛福部對於失智症政策僅強調已發生的失智照護資源運用,並未針對失智症的風險及預防多加著墨,甚為可惜。   因此,為因應高齡化社會失智人口增加,台灣女人連線樂見衛福部對本土失智症的研究調查,但也呼籲政府應投入更多資源進行有關失智症之性別差異及風險因素相關研究,以建立更貼近不同性別需求的失智症健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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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回應】要求HPV疫苗公費施打納入國中男生 有道理嗎?
【議題回應】要求HPV疫苗公費施打納入國中男生 有道理...
日前有多名立委要求衛福部全面補助國中男生接種HPV疫苗,以預防癌症,更是為了男女平權。這樣的說法有根據嗎?   根據HPV疫苗仿單,男性的防癌效果是針對由第16和18型人類乳突病毒引起的肛門癌,口咽或其他頭頸部位之適應症是依據預防HPV相關肛門生殖器部位疾病的有效性及其他證據加速核准,還需要更多試驗證明其臨床效益,也就是其科學證據尚不足夠。   根據台灣癌症登記報告,2021年「結腸、直腸、乙狀結腸連結部及肛門」年齡標準化發生率及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38.42及14.46,但未有針對肛門癌的本土統計數據,且病例並不多。參考美國NIH的數據,肛門癌發生率與死亡率為每10萬人1.9及0.3。   在費用部分,現在每年約7萬名國中男生,九價疫苗兩劑約一萬元,保守估計約需7億元經費,再由衛福部及地方縣市政府分攤。雖然衛福部分攤部分費用,但地方縣市政府是否有這麼大的資源能溢助,也是另一個需要思考的層面。   若從男女平權的角度思考,疫苗補助擴及男學生能達到健康性別平權的前提是必須有足夠的科學證據支持,否則只是假象。   台灣女人連線樂見民代呼籲疫苗政策保障國人健康,然而,疫苗接種涉及國家資源分配。政府回應民代的要求時,應考量科學證據、疾病負擔與成本效益,才能使其政策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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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理事長黃淑英出席衛生福利部辦理「人工生殖法修法議題公聽會」
【會議】理事長黃淑英出席衛生福利部辦理「人工生殖法...
黃淑英理事長於2024年2月27日受邀出席衛生福利部辦理「人工生殖法修法議題公聽會」,代表團體發言。   會中針對「開放女同婚配偶使用人工生殖技術」、「單身之婚育脫鉤者與是否指定生殖細胞」、「代理孕母生殖之使用對象」、「子女最佳利益之保障」四大議題表達意見。   國民健康署「人工生殖法修法議題公聽會」直播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hpagov/videos/377707318454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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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前線】產婦權益注意:腹膜外剖腹產違法加收費用可退費!
【議題前線】產婦權益注意:腹膜外剖腹產違法加收費用...
台灣女人連線去年(2023)10月與林淑芬委員辦公室召開「腹膜外剖腹產向產婦加收費用 合理嗎?合法嗎?」記者會,揭露部分醫療機構違法以腹膜外剖腹產名目向產婦加收費用。會中醫事司及健保署承諾將積極辦理。   經過本會4個月的追蹤,台北市衛生局查辦結果出爐,於台北市19家提供分娩服務之婦產科診所,查有3家X馨診所違反醫療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向腹膜外剖腹產產婦收取「第二主治醫師手術技術費」及「醫師手術費」,業依醫療法第103條規定裁處,並依醫療法第108條規定,限期完成退費。   台灣女人連線肯定台北市衛生局的主動出擊保障產婦權益,也呼籲其他縣市衛生局應同步查核,同時提醒產婦若曾被以「腹膜外剖腹產」、「第二主治醫師手術技術費」或「醫師手術費」等名目收取費用者,可主動向當地衛生局檢舉並要求醫療機構退費。   另針對記者會時要求衛生福利部應訂定包含腹膜內、外剖腹產利弊及風險的「剖腹產手術同意說明書」,以及進行我國「腹膜內、外剖腹產」生產事故及併發症的調查及研究,目前衛生福利部尚未有具體回應,本會將持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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