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請問,她可以再打第2、第3劑HPV疫苗嗎?

台灣女人連線、立法委員林淑芬辦公室 聯合記者會

請問,她可以再打第2、第3劑嗎?

新聞稿

2018.09.14

目前施打HPV疫苗普遍被視為是安全的,然而,施打後嚴重不良反應的事件也時有所聞。在國外,集體或個人訴訟的案例不斷,也有受害家屬組成聯盟抗爭。在台灣,HPV疫苗已有許多人施打,但因為通報系統不良、人們不知道病情與疫苗可能有關,以及不瞭解通報的重要性,所以難以看到不良反應的全貌,也就無法歸納不良反應與疫苗之間的有無關聯。因此,我們希望藉記者會能得到更多回應,以建立本土資料庫。

 

HPV疫苗不良反應事故

今年2月底,一位婦女在產後施打HPV疫苗第一劑,隨後發生視覺不良及肢體麻痺,1個月半後被診斷為罕見的「視神經脊髓炎」。「視神經脊髓炎」是一種自體免疫疾病,嚴重可致眼盲、癱瘓及死亡。因為打疫苗及發病的時間非常接近,我們合理地質疑這可能與疫苗有關:是因果關係?是可能相關?或是無法排除?

 

我們知道會有藥廠的代言人出面,提出幾個研究結果來反駁我們的質疑。必須說,我們並不是否定目前這些研究所呈現的結論,但是,不論是雙盲隨機、觀察性的研究或整合性的分析都有它們的侷限,例如:少見的個人特殊體質、發病時間點、研究的時間不夠長及其他因子等,都可能使得不良反應的關聯尚未被看到。除非那些研究的結論是絕對的,否則不應該堅決地否定我們的質疑。

 

或許,我們就提出一個簡單的問題:

請問,如果你的女兒發生類似的情形,你會建議她再打第2、第3劑嗎?

 

產後打HPV疫苗的意義?

目前HPV疫苗有3種:2價、4價及9價。一直以來大家都瞭解HPV疫苗施打最有效的是未感染HPV的青少女,預防她們感染子宮頸細胞病變(CIN1、CIN2、CIN3、AIS)或子宮頸癌。疫苗的仿單施打對象都只落在9至26歲之間。4價及2價的疫苗有29至45歲的適應症,但只預防最初期的細胞病變(CIN1),對於更嚴重的細胞病變或子宮頸癌都不能預防。因此,台灣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了一個非施打對象(29至45歲)最輕微的病變,不知用意為何?而9價疫苗根本沒有被核准任何大於26歲的適應症。部分醫療院所逢女病患就發HPV疫苗的施打傳單,產科更是在產檢及生產前後一直鼓勵女性施打疫苗,不知所為為何?特別是產後婦女正值荷爾蒙、免疫系統大變化,適合打刺激免疫系統的疫苗嗎?

 

通報系統失靈

在我們知道的不良反應事件裡,其實有些人在發生較嚴重的不良反應時,對疫苗是質疑的。但是當他們對醫師反應時,醫師就說:「妳是第一個!」、「沒有關聯啦!」等語言打發過去,甚而發生有醫療診所不處理受害者的通報,直接通知藥商!連專業醫師、醫療院所都這麼疏忽「通報」或不知道「管道」為何,年底全面公費施打HPV疫苗,女孩子們的安全堪憂,建立本土資料更是不可能的!

 

 

我們的訴求:

一、請衛福部澄清產後施打HPV疫苗是否合法?是否適宜?

二、對於HPV疫苗施打後,一定時間內發生的極嚴重不反應個案應建立健康監控/管理機制,以期瞭解病因的關聯性。

三、請衛福部對HPV苗藥商啟動上市後藥物監控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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