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拒絕婚前性行為:不完整又性別不平等的健康教育

 

回想學生時期,對於性我們有許多想像。那時我們或多或少聽說過性給人們帶來愉悅、活力或可怕、危險等感受,並且有些人在本能或好奇心驅使下很想知道如何體驗到性帶來的快樂。具體來說,我們想知道如何獲得想要的性、避免不想要的性。所以,性健康教育其實很簡單。

 

然而,台灣的文化中希望學生不要接觸感情、性的觀念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致於反映傳統社會文化的教育也傾向用禁慾的方法來教導學生如何看待性。在國/高中的健康教科書以及教師手冊中,都存在著「性行為要留給真愛,而真愛的必要條件就是結婚」的價值,此種禁慾式性價值觀不僅忽略了近年離婚率及不婚族比例趨高的事實,也忽視了目前同志婚姻未合法化,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教材需呈現多元性別觀點之精神。

 

此外,我們擔心單一且帶有強迫性地強調拒絕婚前性行為的價值,會讓國/高中學生無法獲得完整的性健康知識,進而承受不必要的健康風險。以當前使用的健康領域教科書為例,國中生的性教育僅著重避免感染愛滋病、性病的重要知識,卻未介紹避孕的觀念、方法,甚至目前十二年國教健康與體育領域課綱草案仍舊從高中才開始教避孕的方法。再者,教育界過度強調婚姻是性行為的門檻時,容易導致學生過度美化婚姻並忽略安全性行為不論婚前婚後的重要性。我們尊重拒絕婚前性行為的性價值觀,但是我們反對這種單一且帶有強迫性的教學方式。

 

目前健康教育課綱是「以學生為主體、全人的健康為理念」,但諷刺的是教育界卻未考量傳統價值在當代社會的適宜性,不僅導致學生無法獲得完整的性健康知識,教材內容亦無法滿足所有學生的需求。試問,如此具排他性的內容何來「以學生為主體」?無法完整介紹性健康知識的情況,又要如何讓學生做到「全人的健康管理」?我們認為教科書以及教師手冊應充分傳遞安全性行為的知識與多元的性價值觀,讓學生學習到完整的性知識、負責的性態度並包容多元的性價值,這才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教材內容應呈現多元之性別觀點」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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