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官上任 地方內閣性別比例不及格!

  今天是各新任縣市長率領「小內閣」上任的大日子,近日媒體上關注台北市局長遴選機制的新聞早已炒得沸沸揚揚,卻不見外界在乎地方政府新任小內閣名單是否符合性別比例原則。根據目前各縣市公布包括縣市副首長和一級機關主管在內之新任小內閣名單,全國22個縣市沒有一個名單中的女性比例達1/3

 

  過去我國婦女運動為改善對女性參政不利的社會環境與條件,大力透過法律制定保障女性參政名額,2011年,我國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已通過行政院所屬各委員會任一性別比例至少1/3原則,要求實質具體落實性別平權。

 

  然,在此次名單中,以六都為例,除台北市3名副市長中有1名為女性之外,其餘皆為男性市長的四都,卻無任何1名副手是由女性擔任,此乃明顯將女性人才排除於重要權力位置之外。再者,六都的一級主管全數性別比例未達1/3,台中市政府甚至只有2名女性主管,該比例與上屆相比降幅超過77.8%,可謂台中市性別平權的一大退步!就全國來看,近乎所有縣市一級主管比例皆低於1/4,可見多數新任縣市首長無意要改善性別權力失衡現象,更遑論是否能夠制定具性別敏感度之政策!值得一提,桃園市及屏東縣為全國唯二該比例超過1/4的縣市,屏東縣副縣長更是由女性出任,這兩個縣市在此部分的努力相當值得稱許與鼓勵。但整體而言,我們仍對地方政府推展性別主流化工作感到憂心!

 

  地方縣市政府的施政規劃與女性權益息息相關,為縮減男女在權力及決策位置的落差,並使縣市政規劃具性別敏感度,唯有讓女性擔任一級機關主管之比例提高,在決策過程中納入女性的經驗與觀點,才能照顧婦女需求與權益。如今,我們卻看到多數地方政府未積極培育女性優秀人才,甚至更開倒車,阻絕更多女性人才參政,實在令人對地方政府推動性別平等工作之決心感到質疑!

 

  在目前缺乏女性一級主管之情形下,我們呼籲各新任縣市首長應提出能落實性別主流化精神之政策,強化縣市政府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之功能,發揮監督縣市政策的角色,並加強對各級行政人員之性別平等教育訓練,才能真正為縣市民眾打造一個性別友善的城市。

 

(本文刊登於2014年12月25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此篇為文章原文)

 

 

 

 

 

 

看完這則文章你覺得?
實用
新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