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生產事故救濟 ─ 生小孩是國家的大事

近日來因為「2018生產事故救濟報告」出爐,引起社會諸多的矚目。我們很樂見生產事故救濟的制度抒解了婦產科醫師的壓力,也化解了產科醫師斷層的問題。但是,這個制度的立法有更重要、更深沈的意義卻沒有在報導中呈現出來。那就是,國家認同生小孩不僅是個人的事,更是國家/社會的大事,因此,讓婦女生產無後顧之憂是國家的責任!

 

「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是台灣女人連線等婦女團體推動近13年的法案,當初因為看到女人生產發生事故後身心受創以及訴訟中醫病資訊不對等的劣勢而引發行動。最後由林淑芬、蘇清泉及黃昭順立委在2015年提案通過,規範生產時發生女人、新生兒或胎兒死亡、重大傷害事故的救濟制度。

 

在推動過程中,很多人質疑,生小孩是個人的事,事故發生為什麼要國家來救濟?其他醫療事故,是不是也要由國家來救濟?事實上,生產和生病是很不一樣的。

 

的確,女人因希望有自己的孩子而生產。然而,於此同時,她生育的孩子也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勞工、公務員、教師、軍人、醫師、護理師等。女人生產和國家的人力資源、國民健康與國家未來的發展息息相關。因此,生產不但是個人的事,更是社會、國家的事。

 

但是無論醫療技術多麼精進,公共衛生多麼完善,生產一直都存在著生死難測、難以控制、也不會消失的風險。這些風險可能來自醫療的不確定性、醫療院所裡醫師或系統性的疏失或錯誤、國家政策的不當或不足、女人個人的體質或行為。但是,不管事故的原因來自何處,承受傷痛的就是女人。因此,當女人背負「永續生命」的使命而甘冒風險,無私地付出時,國家應該要站出來承擔這個風險的發生。

 

國家如何承擔這樣的風險?它有四個面向:關懷、救濟、真相及提升醫療安全/品質。

 

首先,醫療院所成立生產事故關懷小組,關心及協助事故產婦及家人;其次,國家成立生產事故救濟基金,及時補償受害者,不論事故發生在家中、路途或醫療院所,只要和生產相關或不排除相關性就給予給付;再者,不處罰醫療機構及醫療人員,以期他們願意誠實地呈現真相,作事故原因分析,並提改善計畫;最後,政府建立機制監督醫療體系「除錯」的落實,以確保生產的醫療安全及品質。

 

因此,這是一個以保護女人為主體,讓女人生產無後顧之憂為出發點的法案,它的效益減緩了醫療事故的爭議,提升未來醫療的品質。這也是為什麼這個法案會是世界首例的理由。將它窄化成解決醫療糾紛為主的法案,不僅失去立法的意旨,也讓我們在國際舞台上的驕傲失色!

 

本篇刊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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