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凍卵挽救生育率 想太多?還是想太少?

作者: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 陳書芳

 

近來有縣市提出凍卵補助,亦有立委質詢要求衛福部研議補助凍卵的可能性。一時間,「凍卵」成了解決晚婚晚育的良方。真是如此嗎?

 

補助凍卵究竟為了甚麼?

當政府以公共預算提出凍卵補助時,不可迴避的提問是:這個政策要達到什麼目的?為了提高生育率?要提高多少呢?

 

根據國際的研究,女性選擇凍卵的主要原因並非職涯或學習規劃,而是缺乏合適的伴侶。台灣女性凍卵的需求跟原因又是什麼呢?目前沒有資料可以參考。在不瞭解這些資訊的情況下,想透過補助凍卵提高生育率,可能是緣木求魚。

 

國際研究指出,凍卵後真正解凍使用的人不到20%。而卵子解凍後需進行人工生殖,人工生殖的成功率則約在30%至40%。國內目前有的長期追蹤數據是台大醫院婦產科2022年發表的研究,18年間645名凍卵女性,解凍使用率不到10%,而最終活產的是17人,僅有2.6%。

 

在解凍使用率及活產率都這麼低的情況下,以政府預算補助凍卵合理嗎?有必要嗎?何不將這些經費用來提升整體的育兒環境?

 

凍卵缺乏監管機制

凍卵的重點在後續解凍使用時的卵子狀態,才不至於在保存多年後卻無法使用。美國就曾發生幾起生殖機構設備故障,造成冷凍的卵子及胚胎損壞。因此,需要進一步探問的是,台灣對凍卵機構的管理是什麼?消費者如何保障權益?

 

事實是,在台灣,凍卵目前無「法」可管。

 

根據目前法規,生殖細胞的保存由《人工生殖法》規範。然而,《人工生殖法》的規範範圍僅有捐卵的女性,不包含保存卵子給以後的自己使用之情況。並且,對於提供凍卵的機構也沒有規範。換言之,凍卵機構的設立及運行沒有任何監管機制,僅由各家機構自行管理。若是女性凍卵後,卵子保存不當,便成了個人與凍卵機構的糾紛。

 

在補助凍卵前,政府應先完善對人工生殖相關機構的監管機制,包括對設備的監控管理、對冷凍成功率/解凍成功率等相關數據的追蹤、對女性或胎兒的健康評估、對廣告的管理等部分,再來談補助,否則就跟將預算丟進水裡一般虛無。

 

推動凍卵可能掩蓋真正的社會問題

女性個人在經過評估後選擇凍卵,可能是保存生育力的一種方式。但若是政府要推動相關政策,則需要更多的評估、規劃與配套,而非頭痛醫頭地灑錢補助。除了成效可能不彰,更必須謹慎面對後續的社會影響。

 

延遲生育的結構性因素很多,相關研究也多有探討。若在沒有配套的情況下推動凍卵,可能掩蓋真正的問題,再一次地將生育責任與壓力強加給女性個人,對解決晚婚晚育的問題並無幫助。

 

 

本篇為原文,投書刊於《自由廣場-凍卵挽救生育率?》(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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